行使保理債務人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四個雙方之債務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發生。在先履行一方已構成違約并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要明示。如果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是指雙方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時因法定事由暫時停止履行自己承擔的合同義務。中止履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不安抗辯權是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相對應的一種抗辯權。該條規定的不安抗辯權的前提是保護雙務合同互負債務的先履行一方的權利這是采用了不安抗辯權的形式。那么行使保理債務人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四個雙方之債務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發生。在先履行一方已構成違約并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要明示。如果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是指雙方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時因法定事由暫時停止履行自己承擔的合同義務。中止履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不安抗辯權是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相對應的一種抗辯權。該條規定的不安抗辯權的前提是保護雙務合同互負債務的先履行一方的權利這是采用了不安抗辯權的形式。關于行使保理債務人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行使保理債務人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雙方互負義務)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四個
(1)雙方之債務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發生。
(2)須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3)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須相對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的行為。
(4)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應以合同具備能履行的客觀條件為準。
(二)先履行抗辯權
先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時對方當事人有拒絕其履行請求的權利。
其成立要件是
(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兩個債務之間有先后履行順序至于該順序是當事人約定的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在所不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未予履行的狀態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屆滿時尚未履行的狀態。
在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問題上在先履行一方未構成違約時先履行一方未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先履行一方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方拒絕履行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已構成違約并請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時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要明示。先履行抗辯權的成立并行使產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時中止履行自己債務的效力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前可以拒絕對方的履行請求以此保護自己的期限利益、順序利益。
(三)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義務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其成立條件是
(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給付的危險。
(3)后給付義務人未提供適當擔保。如果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辯權。
中止履行是指雙方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時因法定事由暫時停止履行自己承擔的合同義務。合同法第6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辯權的特點及成立的條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不安抗辯權是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相對應的一種抗辯權。它們分別適用于異時履行與同時履行的情況。兩者共同構成了大陸法系債法中保護債權的抗辯權體系。盡管不安抗辯權與后履行抗辯權一樣都適用于異時履行的情況但不安抗辯權主要是為一了保護先履行一方或者說該抗辯權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權利而后履行抗辯權主要是為了保護后履行一方或者說該抗辯權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權利。
民法典關于不安抗辯權規定的突破之處在于既吸收了大陸法系的優點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長處。主要表現在一是形式和框架是大陸法系的。該條規定的不安抗辯權的前提是保護雙務合同互負債務的先履行一方的權利這是采用了不安抗辯權的形式。另以第67條規定的后履行抗辯權保護后履行一方權利以第527條規定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保護同時履行各方的權利抗辯權的整個框架基本上來自大陸法系。二是發生原因是英美法系的。該條規定的不安抗辯權采用了預期違約制度中權利發生的多原因主義以更全面地保護先履行一方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