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

導讀:
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貸關系即成立。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因而這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無因管理行為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金錢債權是我們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那么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貸關系即成立。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因而這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無因管理行為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金錢債權是我們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關于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關系成立要件是如何規定的
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貸關系即成立。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體之間關于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
(2)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不當得利人負有返還的義務。因而這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4)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無因管理行為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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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前三種貸款、加工款、租金我們可歸之為金錢債權因為它們都是直接以貨幣為內容的。對于后三種我們可稱之為非金錢債權它們不直接以金錢為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為一種行為、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錢債權是我們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