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因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引起的撤銷權需要哪些條件

導讀:
例如債務人以低于市場同類物品價格的十分之一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這就應是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三.債務人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嚴重損害債權也就是說由于債務人實施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極大地減少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致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或根本不能實現。如果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后債務人仍有足夠的資產清償債務不能認為債務人的行為嚴重有害于債權在此情況下債權人也無權干涉債務人的低價轉讓行為。那么行使因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引起的撤銷權需要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例如債務人以低于市場同類物品價格的十分之一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這就應是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三.債務人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嚴重損害債權也就是說由于債務人實施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極大地減少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致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或根本不能實現。如果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后債務人仍有足夠的資產清償債務不能認為債務人的行為嚴重有害于債權在此情況下債權人也無權干涉債務人的低價轉讓行為。關于行使因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引起的撤銷權需要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務人須有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財產的行所謂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
債務人將其財產以遠遠低于同類商品當時市場價格或者國家定價的價款轉讓給第三人(即受讓人)。例如債務人以低于市場同類物品價格的十分之一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這就應是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如果轉讓財產的價格雖然較低但不明顯或者在合理的范圍內則不應認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
二.債務人的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債務人轉讓財產的行為并沒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屬于法律上當然無效的行為(如債務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以無償方式轉讓財產)或該行為已經被宣告無效等都不必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
三.債務人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嚴重損害債權
也就是說由于債務人實施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或將要極大地減少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致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或根本不能實現。如果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后債務人仍有足夠的資產清償債務不能認為債務人的行為嚴重有害于債權在此情況下債權人也無權干涉債務人的低價轉讓行為。
四.須債務人和第三人(即受讓人)在實施低價轉讓行為時具有主觀惡意
對于有償的處分行為的撤銷則必須以債務人及其第三人在實施交易行為時都具有加害于債權人的惡意為要件。僅僅一方有惡意而另一方為善意不能發生撤銷的后果。因為債務人為惡意而第三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時若允許債權人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轉讓行為將會直接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將會影響到社會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