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向親屬轉讓財產時如何追償債務

導讀:
債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償債務,將自己的財產轉讓給親屬,處于虧損狀態。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發覺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財產或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時候就要密切留意,以便搜集對方逃避債務的證據。那么債務人向親屬轉讓財產時如何追償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償債務,將自己的財產轉讓給親屬,處于虧損狀態。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發覺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財產或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時候就要密切留意,以便搜集對方逃避債務的證據。關于債務人向親屬轉讓財產時如何追償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償債務,將自己的財產轉讓給親屬,處于虧損狀態。那么,面對債務人的財產轉移,該如何償還債務呢?我國法律關于這個問題又有怎樣的規定呢?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的解答。
債務人有義務償還所負擔的債務,但是不乏有人通過轉移財產,財產實物化等方式逃避債務。要解決這種問題,有以下幾種方法:
1、行使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這里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2、財產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這種方式主要運用在債務人有一份不錯工作的情況下,行政干預是借助債務人上級的力量。具體說來就是債權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取得債務上級部門的同情和支持,通過債務人上級部門的勸誡達到收回欠款的目的。
有一點需要注意,債務人上級沒有實施強制措施的權力,只能對債務人進行說服教育。因此,行政干預只能作為其他要債方法的輔助手段。
3、向法院訴訟
我國法律以公平公正為原則,并且都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以向法院訴訟的方式收回欠款不僅絕對符合法律規定,而且通過財產保全等國家強制力能保證債權的實現。
4、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行使代位權的前提是債務人有對外債權,并且債務人不積極收回欠款,導致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得到實現。
對債權人來通過本文的講解,相信您對債務人轉移財產時如何追償債務已經有所了解。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發覺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財產或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時候就要密切留意,以便搜集對方逃避債務的證據。一旦錢要不回來只能通過上訴來解決,債務糾紛上訴不僅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開庭,無疑延長了審理時間,也很浪費重慶朋友們的時間,現在重慶催收平臺系統已上線,只要在平臺上發布債權委托,有專業的催款律師看到了債權信息,會接受您的債權委托,向債務人進行催款,不僅節省債權人的時間還有效的追回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