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

導讀:
我國《民法典》第1117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解除收養,但在財產和生活困難有爭議的,一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亦可經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處理。那么收養關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第1117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解除收養,但在財產和生活困難有爭議的,一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亦可經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處理。關于收養關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收養關系的解除后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收養關系解除后會發生什么樣的法律關系了?很多人都以為收養關系一旦解除就不會有其他問題,但是關于收養關系的問題我們律圖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做專業的具體分析,幫助您更好的了解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的問題。
收養關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
1、擬制血親關系的解銷。
我國《民法典》(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第1117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
2、自然血親關系的恢復。
《民法典》第1117條還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如果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協商確定恢復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該子女與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隨之恢復。
3、解除收養后的財產問題及其處理。
我國《民法典》第1118條對解除收養關系后成年養子女的生活費給付義務和養父母補償請求權作了明確的規定。
(2)、養父母的補償請求權。該條還規定: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解除收養,但在財產和生活困難有爭議的,一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亦可經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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