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設工程違法行為處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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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后的處理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后的處理
內容:根據《解釋》第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1.12.16568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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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分包規定是怎樣的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分包規定是怎樣的
內容: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建設工程分包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2021.12.1635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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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適用情形
崔玉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適用情形
內容:不需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并制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實施。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第四十五條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接受處理的具體地點和時限、通知機關名稱等內容。那么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適用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2022.01.29609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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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許瑞林律師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內容: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錯綜復雜,即使是同一類質量事故,而原因卻可能多種多樣截然不同。使得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其性質、原因及發展,確定處理方案與措施等都增加了復雜性及困難。工程項目一旦出現質量事故,其影響較大。建設工程中的質量事故,往往在一些工程部位中經常發生。那么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1.12.14357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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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最新
楊一凡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最新
內容:合同違規行為監督管理辦法根據中國法律,合同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理辦法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提起訴訟:當一方認為對方在合同中存在違法行為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 法規 及《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的行為,違規合同處理辦法1、違反合同的處理如下: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的合同是屬于無效的合同,無效的合同是可以撤銷。
楊一凡律師
2023.08.21550人收看 -
陳明月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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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非法轉包的認定與處理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非法轉包的認定與處理
內容:裁判主旨:1.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構成非法轉包,發包人可以據此要求解除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第十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那么建設工程非法轉包的認定與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2021.12.16475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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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內容:第四條鐵路建設因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除執行本規定外,還應執行國家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第五條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依法進行。第六條鐵道部負責管理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都有權向鐵道部檢舉、控告、投訴。建設管理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向鐵道部建設管理司提出書面報告。那么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1.12.14102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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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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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
內容: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方針,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及時調查處理建設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根據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法規,特制定本規定。一般質量事故仍按部現行規定辦理,重大質量事故按本規定辦理。第十條 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三天內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并按第十三條規定逐級上報。那么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2021.12.1475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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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招標投標糾紛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招標投標糾紛
內容:招標投標是目前我國國內建筑市場中較為常見的一種締約方式。一般地,不能因為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沒有經過招標投標定而認定合同無效,即使有些規章、地方性法規對此作出了強制性規定,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方須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訂立施工合同。“因此,以下三類建設工程的建設必須采取招投標的方式:1、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2000年5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計委發布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上述工程的范圍和標準。那么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招標投標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1.12.27282人收看 -
龍珊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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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
周春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
內容: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案例介紹 1997年8月,某公司與無建筑資質的李某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將該公司建筑面積約11800平方米商住樓工程發包給李某承建,造價每平方米330元,工程總造價3900000元,總工期12個月。因李某未按約將已建工程交付給某公司,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不具建筑施工資質,簽約主體不合格,某公司與李某簽訂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無效。鑒于該商住樓工程已按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施工完畢,李某應將已建工程按直接造價3797800.25元交付某公司抵償工程款,退還多收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07958.07元。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本案李某理應如數償還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205758.32元。那么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2021.12.27224人收看 -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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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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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于海明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內容:工程分包企業因此種行為取得的利潤將被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收繳,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同樣的收繳處罰。建設工程轉包被法律所禁止。3、成建制的勞務分包。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那么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糾紛應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海明律師
2021.12.16955人收看 -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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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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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糾紛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是什么
李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程糾紛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是什么
內容:建筑工程的合同糾紛如何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和解或調解,發生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和解,或者通過第三者進行調解,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李維律師
2023.11.14442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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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和規定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和規定
內容: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第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或者出警指令后應當按照規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車輛駕駛人有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和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2022.01.2664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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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王熙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內容: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委托,經與勘察部門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即可簽訂,任何違反國家規定的建設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無效的。《招標投標法》關于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范圍的規定應屬強制性規定,違反該規定簽署的合同當然無效。但地方政府作出的超出國家計委規定范圍的應予招標的工程范圍規定,不能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據。對依法應進行招標而未招標的建設工程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認定為存在過錯,因雙方均應具備了解相關規定的能力,也有義務遵守相關規定。那么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1.12.2798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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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審計糾紛如何處理
龍珊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審計糾紛如何處理
內容: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審計是審計的源頭,只要從源頭開始規范,才能有利于公司施工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審計的內容主要有:①審查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是否按公司規定、是否合規、合法,其過程是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審計發生糾紛時應當積極與對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協商的最后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如果協商失敗的,那么可以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還可以自行選擇仲裁或是訴訟解決糾紛。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建設工程審計糾紛如何處理”。那么建設工程審計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2021.12.16891人收看 -
許瑞林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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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154評論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19評論 -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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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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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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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師 12評論 -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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