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權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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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所謂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制度。成立要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義務因此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基礎。那么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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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債權人在采購時用持有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供貨方。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經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債權人轉讓應收賬款時對將來應收賬款的完成與否負有連帶義務的轉讓行為。那么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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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第158條規定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與第三人負連帶責任,屬于傳統民法上的并存債務承擔,而并存債務承擔的成立生效無須債權人同意。換言之,債務人與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只會更加有利于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對其并無損害,自無須符合156條規定中須債權人同意這一要件。故筆者認為,為與156條相和諧,158條規定正應相反即債務部分移轉時,第三人單獨對移轉的部分債務負責,債權人與債務人、第三人有特殊約定的除外。那么承受移轉債務的第三人對債權人是否負有給付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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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債權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離婚訴訟,但參與需滿足法定條件和利益關系,并在充分考慮成本和風險的基礎上做出決策,其次,債權人參加離婚訴訟需要滿足一定利益關系,債權人通常不直接涉及這些問題,因此一般情況下,他們無法作為第三人參加離婚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債權人要參加離婚訴訟,必須能夠證明其所主張的債權確實存在,例如,夫妻一方通過債權欺詐手段轉移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債權人可基于維護自身利益的目的,合法地參加離婚訴訟。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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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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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那么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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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怠于對第三人行使債權造成債權人損失應該如何處理法律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時債權人可以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權利。另外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債權人不得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義務而必須向債務人履行義務。那么債務人怠于對第三人行使債權造成債權人損失應該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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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方能證明債務已結清債權人未交還借條是否還能繼續主張債權債務已經結清,債權人就沒有權利再主張債務,如果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當事人一定要收集相關證明債務結清的證據,債務人結清借款時,一這要收回借條。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等證據的復印件;被告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的,應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記單,被告名稱有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登記單;5、支持其主張的法律依據;6、其他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證據。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那么第三方能證明債務已結清債權人未交還借條是否還能繼續主張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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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的處理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的,應如何辦理?沒有書面合同,但有其他證據證明抵押物或者其權利證書已交給抵押權人的,可以認定抵押關系成立。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那么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的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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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離婚訴訟嗎夫妻分居間的債務離婚時第三方不能參加離婚訴訟。第三方能否參加到離婚訴訟中來成為離婚案件的第三人現行法律并沒有禁止這種做法實際上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第三人參加訴訟的規定。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涉及自己債權或債務的離婚訴訟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那么債權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離婚訴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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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另兩種情形下,第三人何時對債務承擔享有抗辯權,主要以是否通知債權人為標準。此時第三人如因債務加入的原因消失,并以此種理由對抗債權人,對債權人并無不公,理應得到支持。而當第三人債務加入情況已通知債權人后,債權人基于信賴可能會怠于對債務人權利行使,此時第三人再以債務加入的原因消失為由進行抗辯的,不應予以支持。故第三人作為新加入的債務人,其對債權人的抗辯權可根據債務轉移來類推適用。那么第三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權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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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債務具有專屬性,則性質上不得代為清償。⑵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無不得由第三人代為清償的約定。由于代為清償是因第三人以為債務人的意思而為清償,所以,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一間,債的關系歸于消滅,債務人免除義務。代為清償的第三人如系就債務履行的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則依清償代位制度,在其可得求償的范圍內,債權人所享有的權利當然移轉于第三人;如果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約定而在其求償權的范圍內代位債權人。于此場合,第三人負有及時通知債務人其清償事實的義務;如第三人以贈與的意思為清償的,不發生求償權。那么代為清償的第三人不得要求債權人返還其代為清償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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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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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嗎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無法清償債務的,如果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和第三方還有到期的債權關系,而且作為債務人的第三方有財產可供執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對第三方的財產進行執行,債權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那么債權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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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相關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無法清償債務的,如果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和第三方還有到期的債權關系,而且作為債務人的第三方有財產可供執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對第三方的財產進行執行,債權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履行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第三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其對被執行人所負的債務,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第三人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到期債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出;第三人違背上述義務的法律后果。那么債權人可向第三方執行到期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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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怎么辦?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起訴追討債務。 沒有借據,有其他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借貸關系事實也行,比如說銀行的交易流水、債務人承認借款事實的錄音、錄像等。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沒欠條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證據起訴處理,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2,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么權利將很難得到保障。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