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有貸款離婚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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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xiàn)在男女結婚前的戀愛期一般都很長,很多人都會選擇先同居。那么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買房付首期款,并以兩人名義辦理抵押貸款,實際只有男方在還貸,后來雙方分手沒有結婚,房屋該如何分?戀愛期間合伙買房,分手房子怎么辦1、對內關系,是按份共有,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那么戀愛期間合伙買房,分手房子怎么辦。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chǎn)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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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貸款買房在離婚分割房產(chǎn)時,應考貸款買房所付的錢是一方的財產(chǎn)還是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房產(chǎn)證上所有權的歸屬。關于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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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jù)民法典司法解釋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房產(chǎn)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chǎn)歸登記一方。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chǎn)證的,毫無疑問房產(chǎn)屬于一方婚前財產(chǎn),在離婚分割財產(chǎn)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chǎn)。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jīng)履行完畢,房產(chǎn)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chǎn)權的確定。那么婚前男方出錢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房子歸誰。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chǎn)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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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可以買房子一、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后的購房及個人征信等方面產(chǎn)生影響的。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于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后,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后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后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可以買房子嗎。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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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chǎn)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chǎn)認定為不動產(chǎn)權利人的個人財產(chǎn),尚未歸還部分貸款未不動產(chǎn)權利人的個人債務。關于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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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xiàn)實生活中,有不少經(jīng)商者在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或者有一些貸款買房的人在急需大筆資金救急時,就把目光再次放到了房子抵押貸款上,但是他們有個疑問,就是房子貸款未嘗清可以作為抵押物嗎?因為按揭房產(chǎn)已在貸款行辦理抵押登記,在未解除抵押拿到房產(chǎn)證前,不能再次抵押。此外,很多銀行也會增加其他的一些必要的前提條件作為門檻,例如借款人已經(jīng)依據(jù)辦理并取得了房產(chǎn)證,并且首次抵押之后,該房產(chǎn)還有剩余價值未被抵押,同時還要求申請人有良好的征信記錄,有穩(wěn)定的工作和收入,具有相應的還款實力等。那么房子貸款未嘗清可以作為抵押物嗎?。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chǎn)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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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的擔保,是指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的法律措施。那么別人用我的工資卡抵押貸款之后,我如果要買房子還能貸款了嗎?。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chǎn)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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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的朋友在購房的時候為了能夠便宜買房,最后買到了一套沒有房產(chǎn)證的房子,如果他們遇到一些緊急情況,例如需要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他們可能會遇到困難,那就是如果沒有產(chǎn)權證的房子抵押貸款后能貸多少錢?但是,對于部分用戶來說,由于手中的房屋是自建房,沒有房產(chǎn)證,所以最終能否獲得房屋抵押貸款,心里恐怕沒有底。為了防止你竹籃打水一場空,催天下小編可以肯定的和大家講,沒有房產(chǎn)證的房屋,由于變現(xiàn)能力較差,因此銀行不會為你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目前,許多類型的金融機構都有經(jīng)營無抵押貸款業(yè)務。那么沒有產(chǎn)權證的房子抵押貸款后能貸多少錢。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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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最好是夫妻雙方共同協(xié)議處理,或者按照法律相關政策處理。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chǎn)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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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這是大多數(shù)戀人特別是女孩子的觀點。登記在“準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如果采用這種方案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chǎn)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但如果購房后“準夫妻”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么“準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chǎn)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準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產(chǎn)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那么夫妻買房,房子究竟應登記在誰的名下。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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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調解時劉女士訴稱“重慶南路的房子是為了結婚才買的況且貸款是用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chǎn)來償還的房子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現(xiàn)在離婚了自己要求分割房屋的一半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不動產(chǎn)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chǎn)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chǎn)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婚前買房共還貸離婚房子應該如何分。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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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貸款買的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原則上是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jīng)拿到房屋房產(chǎn)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chǎn)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jīng)拿到房屋房產(chǎn)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chǎn)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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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港、澳、臺居民,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含)的外籍人士,同時須滿足國家對境外人士購買商品房的相關要求。借款人月貸款支出與月收入比應控制在50%以下(含),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月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4、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法行為,當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對其不利的民事案件;5、經(jīng)辦機構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那么買房子貸款需要什么條件。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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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帶著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去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貸款額度并計算應該繳納的各項費用。那么買房子貸款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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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xié)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jù),庭審中據(jù)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xié)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jù),庭審中據(jù)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金融機構長期怠于核查更正債務人信用記錄,以致債務人無法辦理信用卡,貸款,金融機構行為構成名譽侵權,可起訴法院要求金融機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男方外債不斷,嚴重影響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師的幫助下,女方與男方達成調解,孩子、房子、車子歸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債務歸各自償還,減少女方后顧之憂。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jīng)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jù)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官網(wǎng)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jié)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xiàn)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jīng)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jīng)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chǎn)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chǎn)分配協(xié)議》約定:女方占房產(chǎn)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chǎn)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jīng)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案件經(jīng)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應當與另一方協(xié)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chǎn)。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guī)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jù)。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jīng)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