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導致項目延期交付是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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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疫情期間網貸逾期還不上的話,應當及時與網貸機構協商延期支付,但非因疫情影響則不可以辦理延期還款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合理的證據來進行證明處理,否則可以導致存在逾期的行為,導致失信行為。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因春節假期調整受到影響的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準備金考核的容忍度。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那么因為疫情網貸逾期還不上應該怎么處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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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受疫情影響,諸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幫助和支持企業渡過難關,維護社會就業穩定,是疫情防控在經濟領域延伸的應有之意。故在疫情防控期間,金融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未屆滿,沒有法定和約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機構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不予支持;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或遲延交付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請求金融機構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疫情當前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好貸款延期以及貸款逾期的問題,而且還要對疫情的實時動態要掌握,匯法上線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那么疫情期間銀行提前解除貸款合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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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總則》第194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個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據此,如果權利人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離人員,由于治療或者被隔離等情形,對其行使權利造成障礙,不能及時行使民事請求權的,可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綜上,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本次新冠疫情影響而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訴階段,原告無須主動提交訴訟時效并未經過的證據。那么因疫情管控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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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疫情如何申請房屋減租受疫情影響主張減免租金的需要根據房屋用途、租賃合同的期限、疫情客觀影響的期間及客觀影響導致的最終危害結果等因素綜合判定來進行申請減租。主要考慮租金減免期間以及租金減免幅度方面租金減免期間主要按照國家頒布的禁令及解封時間作為參考基數在此基礎上考慮不同的行業情況另方面確定租金減免幅度時可以參考以下原則進行第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出臺的租金減免以及補貼政策規定確定減免幅度第無租金減免政策的租賃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無政策亦無合同約定的以雙方協商致為準。那么疫情如何申請房屋減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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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受疫情的影響對于很多人和企業來說貸款不能及時還上會導致逾期,不知道是否能延期還款,所以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那么借款人和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還貸款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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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訴訟期間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各自完成某項訴訟行為必須遵守的期限。訴訟期間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分為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疫情管控期間的對債務糾紛上訴有影響嗎?當事人受新冠疫情本身或受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影響,導致耽誤期限的,根據法律可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向法院申請順延,法院可以決定準許順延。因此,訴訟期間與疫情期間重合不必然導致耽誤期限。基于此,當事人在期間內怠于行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不準許順延期限。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來勢洶洶,給中國的社會秩序、國民經濟、工業生產及居民生活帶來極大影響。那么疫情管控期間的對債務糾紛上訴有影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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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多人認為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后果頂多是不合作了,解除合作的關系而已,最差也是損失一點定金而已。如果在履行合同這樣必須的義務都不能夠完成的話,合同的存在就顯得多余,那么個人的信譽也會形同虛設。在履行買賣合同的過程中,蔬菜交付的日期明明定在了十二月十二日,可是過去了兩天還不見食品廠的人來提取蔬菜。根據合同法中規定,如果因為買受人也就是食品加工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讓供應商交付蔬菜,那么從十二月十三日開始蔬菜毀損或者滅失的風險就要由食品加工廠承擔。所以食品加工廠應該賠償因為自不能按時取走蔬菜后對蔬菜批發商造成的因蔬菜毀損賣低價格的損失。那么不履行合同約定會導致哪些不利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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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引發的疫情,全國人民都宅在家抵抗病毒的傳染,很多企業都延期開工,那么房貸、房租、車貸、生活等各方面的壓力接踵而來,疫情期間是否會逾期催收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是否會被催收,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疫情期間一般逾期不會催收但需要與當事人協商,如果不同意延期支付的,則需要按時支付處理。雖然受疫情影響,大家無法正常出行和工作,但并不妨礙貸款公司進行催收。疫情期間,部分銀行和網貸公司實行了一些措施,借款人可以申請延期還款。疫情期間,更方便大家預防疫情傳播,匯法抗疫情,小程序掃一掃秒排查。那么疫情期間導致的貸款逾期是否會被催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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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疫情期間各行各業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那么在疫情期間如何維護債權人自身的權益呢?債權人的權益就是可以到期收回本息。債權人要注意,訴訟時效是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3年。債權人一定不要超出訴訟時效。此時權利人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的行為當然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且無次數限制。最后,《意見》第171條規定,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該規定是對債務人在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履行行為有效性的認定,規定債務人不得以已過訴訟時效為由向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那么疫情期間如何維護債權人權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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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不可否認,現在人們的消費模式基本都屬于提前透支,而碰巧此次疫情持續的時間又比較久,所以在此期間房貸,車貸,信用卡的還款問題也讓很多人非常的困擾,需要申請延遲還款的,自己一定要及時的跟有關部門溝通。那么因為疫情導致沒錢還款是否可以延遲還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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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因受疫情致經營困難如何處理依據我國相關通知的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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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不是醫護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人員或者新型冠狀病毒的確診用戶和疑似用戶,原則上是不能申請延期還款的,而是必須按照正常的還款計劃進行還款。疫情期間信用卡逾期未能及時還款是否會納入征信呢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這意味著,上述人員在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在疫情防控期間,金融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未屆滿,沒有法定和約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機構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不予支持;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或遲延交付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請求金融機構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疫情期間信用卡還款會自動推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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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疫情不還信用卡,應當及時申請延期處理,否則也可以導致逾期。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但是對于那些因為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出現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暫無收入來源的客戶,可以在2月10日全面復工后,向銀行提交申請,經核定成功后,同樣不計為違約。銀行給大家延期還款,一旦疫情結束之后,大家必須把延期的往期欠款一次性還清,如果延期到期之后,大家沒有把所有的欠款還清就可能影響大家的信用。那么因為疫情導致沒有錢還信用卡有哪些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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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企業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主張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明確提出各地方銀行、保險機構應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業生產、經營。一方面,10號文并沒有直接關于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的規定。具體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導致借款人客觀上無法支付利息、無法按期償還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導致繼續支付利息、按期還款顯示公平。結合實際,新冠肺炎疫情僅對借款企業經營情況帶來一定打擊,其與借款企業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償還本金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那么借款企業能否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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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