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企業能否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

導讀:
借款企業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主張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明確提出各地方銀行、保險機構應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業生產、經營。一方面,10號文并沒有直接關于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的規定。具體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導致借款人客觀上無法支付利息、無法按期償還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導致繼續支付利息、按期還款顯示公平。結合實際,新冠肺炎疫情僅對借款企業經營情況帶來一定打擊,其與借款企業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償還本金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那么借款企業能否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企業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主張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明確提出各地方銀行、保險機構應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業生產、經營。一方面,10號文并沒有直接關于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的規定。具體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導致借款人客觀上無法支付利息、無法按期償還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導致繼續支付利息、按期還款顯示公平。結合實際,新冠肺炎疫情僅對借款企業經營情況帶來一定打擊,其與借款企業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償還本金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關于借款企業能否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疫情期間網貸逾期了那么是可以及時的向公司申請延期歸還的,但前提也是在疫情的期間所產生的逾期;在申請了之后就可以按規定的時間再來進行歸還,從而當事人也不會產生任何的利息,那么借款企業能否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借款企業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主張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
2020年1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以下簡稱10號文)。
明確提出各地方銀行、保險機構應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業生產、經營。據此,部分借款企業提出能否免于支付疫情期間借款利息以及疫情期間能否遲延還款的問題。
針對該類問題,催天下小編結合檢索信息分析如下:借款企業不得依據10號文要求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
一方面,10號文并沒有直接關于減免疫情期間利息或延期還款的規定。另一方面,10號文性質僅為政策性規范性文件,只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具體政策制定產生一定指導作用,并不對平等主體間合同履行產生強制性效力,也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法律依據。
根據上文法律分析,此次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需結合實際情況具體分析,最核心的判斷標準為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具體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導致借款人客觀上無法支付利息、無法按期償還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導致繼續支付利息、按期還款顯示公平。
結合實際,新冠肺炎疫情僅對借款企業經營情況帶來一定打擊,其與借款企業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償還本金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因此,此次疫情不構成金融借款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
綜上,在未與貸款機構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借款企業應按照已簽訂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如果逾期沒有協商還款那么可能會遭受到催收平臺對其進行催收,比如平臺委托給深圳地區催收公司幫忙催收,這樣對債務人的影響就很大,所以還是要積極去應對。
所以疫情當前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好貸款延期以及貸款逾期的問題,而且還要對疫情的實時動態要掌握,匯法上線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