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的主體能是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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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經合法注銷程序以后,喪失法人主體資格,公司和股東對公司以前的債務均無需承擔責任。該種情形,即使公司注銷,也將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種情況,股東應在抽逃原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原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注銷后,股東對原公司債務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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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二)清算義務人應按照主管或投資關系確定:非公司制的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為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的集體企業法人為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型聯營企業為其聯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為合資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為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控股股東。(三)企業法人已辦理注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發生糾紛的,應以清算義務人為當事人。那么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營業執照后,如何確定訴訟主體的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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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債務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那么公司注銷后涉及的債權債務糾紛被告主體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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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可類推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關于出租、出借機動車致害賠償責任主體的規定,即對超出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的部分,由擅自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職務行為駕駛如何確定責任主體,擅自駕駛如何確定責任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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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股東變更需要的手續如下:公司委托辦理變更登記的委托書,股東變更需要的手續如下:公司委托辦理變更登記的委托書,股權變更需要以下手續:內部變更,訂立書面協議、更新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股東變更需要哪些手續股東股權變更需要辦理以下手續: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申請公司的變更登記,發放新的出資證明書給新股東,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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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那么公司資金不夠清償債務會涉及股東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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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股東對原公司債務需要承擔責任嗎通常,公司的債務由公司的法人承擔,新入股的資金將會作為公司資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將拿來承擔債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權,對公司債務,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對此,法律明確規定公司注銷后債務承擔的問題,以懲罰該類行為主體。清算人員具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么新股東對原公司債務有承擔的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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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訴訟的原告為“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 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股東代表訴訟的條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條件是:主體資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4、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條件是:主體資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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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主體資格審查(一)基本信息需要確認的信息包括法人的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住所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的姓名、職務與聯系方式(此時確定的信息一方面可確認對方的身份,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將來產生糾紛、訴訟時的送達地址),并留存對方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中國執行公開信息網查詢執行情況及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3.審查主體特殊資質主要是審查合同當事人提供的相應資質證明,審查的重點是該證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內以及該證明文件的許可事項及范圍。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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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主體大致分為第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第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方無過錯的應賠償對方10的損失。第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那么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主體大致分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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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主清算,是依法進行清算的一種形式,指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組,依照法律規定的清算程序,進行公司資產審計、資產清理、最終注銷并退出市場的民事法律行為。自主清算的原因或事由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自主清算: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4.法院依照股東解散之訴予以解散公司。那么自主清算適用的主體范圍以及自主清算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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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相信很多人對交通肇事罪并不陌生,在電視上經常能看到有關交通事故的報道,但是對于履行職務而發生的交通事故,簡稱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這個問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什么是職務行為、交通肇事罪職務行為的賠償主體怎么確定、履行職務行為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那么交通肇事罪職務行為的賠償主體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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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職務侵占罪與盜竊罪有什么不同1、盜竊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如下:盜竊罪是一般主體,職務侵占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即特殊主體;盜竊不是利用職務便利,職務侵占罪必須是利用經手、管理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職務侵占罪侵占的對象只限于本單位的財物并且是本人經手、管理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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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反擔保成立的條件1、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也就是說,在反擔保法律關系中,只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三種擔保形式才能同時產生三方法律關系主體,因此,反擔保只能存在于保證、抵押和質押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留置和定金中。銀行貸款股東反擔保責任反擔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證人對被保證人追償權的實現。所以,反擔保的責任是反擔保人在保證人為被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后向被保證人追償時,依法承擔反擔保合同或條款中確定的彌補保證人損失的責任。那么反擔保成立的條件以及銀行貸款股東反擔保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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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賠償主體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2、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履行職務交通肇事罪賠償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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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隱名股東引發的協議無效糾紛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權,協議約定C為實際出資人。后D擅自將股權轉讓給E,E不知代持關系并完成工商變更。C起訴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法院裁判要點: 1. 代持協議本身有效,但D作為顯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符合“商事外觀主義”,E善意取得股權; 2. C僅能依據代持協議向D索賠,無法追回股權。 風險提示: 隱名持股協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風險; 若涉及上市公司、國有企業,代持協議可能因違反監管規定直接被認定無效。 法律建議:規避瑕疵股權協議風險 盡職調查:受讓股權前核查公司賬目、出資憑證、債務情況; 協議條款:要求出讓方承諾“股權無權利瑕疵”; 約定若存在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工商登記: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一股二賣”;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公司變更股東五十萬貨款還能要嗎?我給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貨,這個公司呢欠了我五十萬塊錢,但這個公司的名稱和領導呢都變更了,如果說有這個貨款的合同,基礎的事實已經固定下來了。那現在就是你所擔心的就是對方的領導和名字都已經變了。這個在法律上還是很明確的,就是公司換領導換法人,然后并不影響你的這個責任的一個承擔,也就是變更之后的公司還是需要繼續來承擔這個債務的。那我就放心了,這個貨款是很容易能夠拿到錢的啊,先給對方發一份律師函,如果說對方不給的話,還是盡快的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難,這個事很好解決啊。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