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清算適用的主體范圍以及自主清算的流程

導讀:
自主清算,是依法進行清算的一種形式,指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組,依照法律規定的清算程序,進行公司資產審計、資產清理、最終注銷并退出市場的民事法律行為。自主清算的原因或事由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自主清算: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4.法院依照股東解散之訴予以解散公司。那么自主清算適用的主體范圍以及自主清算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主清算,是依法進行清算的一種形式,指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組,依照法律規定的清算程序,進行公司資產審計、資產清理、最終注銷并退出市場的民事法律行為。自主清算的原因或事由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自主清算: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4.法院依照股東解散之訴予以解散公司。關于自主清算適用的主體范圍以及自主清算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主清算(或稱自行清算),是依法進行清算的一種形式,指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組,依照法律規定的清算程序,進行公司資產審計、資產清理、最終注銷并退出市場的民事法律行為。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自主清算適用的主體范圍
自主清算適用各類組織形式,法人、非法人組織都能適用自主清算程序,具體如下(根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總則的分類):
1.適合清算的法人組織包括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
①營利法人主要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等其他企業法人;
②非營利法人主要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
③特別法人主要為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2.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下面以最常見的營利法人中的公司組織形式為例討論自主清算程序。
自主清算的原因或事由
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自主清算: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法院依照股東解散之訴予以解散公司。
備注:在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公司時,不一定需要成立清算組進行自主清算。
自主清算的主體
1.在公司自行組成清算時,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外商獨資企業組成清算委員會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參加。
2.法院指定債務清算組成員時,清算組成員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①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自主清算的流程
1、出現自主清算事由;
2、股東會議決議組成清算組,指定清算組的負責人及其成員,或委托專業人員處理清算事務;
3、向工商行政部門清算備案,根據需要刻制清算組章,建立清算賬戶;
4、向清算組移交公司財產、財務賬冊、債權清冊、債務清冊等,并一定要處理好員工離職以及房屋租賃關系;
5、依法在符合條件的報紙發布清算公告,四十五日內至少公告三次。
6、清算組進行債權登記、編制公司財產清冊、資產負債表、債權清冊、債務清冊、清算方案;
7、組織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清算方案;
8、及時召開債權人會議;
9、根據清算方案進行資產變現處理、清理債權;
10、支付清算費用;
11、參照破產法的規定,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債務:員工工資和補償、欠繳的社保費、稅金、普通債務;
12、剩余財產,按公司持股比例分配給股東;
13、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注銷。
綜上所述就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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