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款有房屋買賣不破租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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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計免賠條款的法律效力不計免賠險是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而造成車輛損失或第三者責任賠償由保險人依據條款賠償規定的金額負責賠償。因此車主只要投保了該附加險就可把本應自身負責的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車輛或第三者責任損失越大該險種的保障作用就越明顯。按照不計免賠特約保險的附加方式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該附加險兩者缺一不可。保險費按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之和的20收取。那么不計免賠條款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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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該份協議有效。那么離婚協議死后財產處置條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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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民間借貸中一般會書寫借據來記錄雙方的借貸信息,可是很多人都只是簡單的寫借據,并不知道借據一般包括哪些內容,也不知道在打借據時應注意哪些問題,本來借據應為保護自己的有力證據,卻因為疏忽而成為保護對方的證據。下面為大家講解:借據都包含哪些條款,才具有法律效力!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民間借貸中,一紙規范的借據意義重大,一旦產生爭議,借據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采信。債權人委托催天下平臺要賬還可以延長欠款訴訟時效,平臺的催收人員均是合法追討欠款,避免了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直接接觸,債權人可在線查詢催收進度。那么借據都包含哪些條款,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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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對于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應當禁止的,否則不但將造成免責條款的濫用,而且還會嚴重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護正常的合同交易,合同法規定這兩種免責條款無效,是因為這種條款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允許這類條款的存在,有的當事人可能利用這種條款欺騙對方當事人,同時至少也是縱容了一方當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與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違背的,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2、在條款利用人可能負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的情況下,如果免責條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責任是否包括過錯責任時,如何約定免責條款的內容使用清楚、明確,不易產生歧義的文字表述免責條款的內容,是當事人提出免責條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標&mdash,例如:1、在免責條款未指明是免除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時,由于侵權責任規范&ldquo。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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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強險免責條款的效力認定問題關系到司法實務中案件的處理結果一直都是保險糾紛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焦點和影響司法尺度統一的難點和重點問題。交強險制度設立的首要宗旨是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時有效的賠償如果任意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統一的保險條款之外另行以特別約定形式約定免責條款將有悖交強險制度的立法初衷。本案中人保梁山公司在與投保人訂立交強險合同時另以特別約定的形式對該車提出“若出險時現場查勘該車無安全鎖保險人將有權拒絕賠償”的免責條款違反了交強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的禁止性規定訂立的該特別約定條款無效故保險公司依法應負強制保險賠償責任。那么違反了交強險條例訂立的特別約定條款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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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金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那么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金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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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在我們的司法層面,也有這方面的一些解釋,在我們的最高人名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于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26條規定了,如果是因為買賣合同產生了違約而導致了合同解除后,我們受違約方主張繼續使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要給守約方支持,但是我們也要明白,如果合同之中的違約金高于造成的損失,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參考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第二款的規定處理,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違約金條款和合同的解除是可以并存的。那么合同違約金條款法律規定準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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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合同存在的疑義條款法律是如何解釋的本案中,受害人張某在臨時停車下車倒換手續時發生交通事故身亡,應按照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在理解保險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內容上發生歧義,應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解釋。2016年張某家屬訴至法院,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支付人身傷害身故保險賠償款20萬元。財產保險公司認為張某死亡不屬于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而拒賠。那么保險合同存在的疑義條款法律是如何解釋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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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流質條款認定以及效力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流押條款,又稱“流抵押合同”、“流抵合同”、“期前抵押物抵償約款”。指在設定抵押權當時,或債權清償期屆滿前,約定債權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即歸抵押權人所有的現象。流質條款,即絕押條款,是指轉移抵押物所有權的預先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那么流質條款認定以及效力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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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撫養權都有哪些法律條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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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第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糾紛的法律適用條款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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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放棄代位權條款是什么《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第十四條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那么法律規定放棄代位權條款要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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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上的條款有法律效力嗎離婚協議書是的條款有沒有法律效力要依據條款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條款的內容是否為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而定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上的條款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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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上的條款有法律效力嗎離婚協議書是的條款有沒有法律效力,要依據條款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條款的內容是否為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而定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那么離婚合同書上的條款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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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00三年三月,乙女與丙男成婚,為此甲男以乙女違背離婚協議為由,訴請法院要求乙女負責返還代為清償的借款本息貳仟壹佰元。一種觀點認為,該協議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債務清償責任分配的真實意思表示,非欺詐、脅迫行為,沒有違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現該條件“乙女與丙男結婚”已成熟,故該條款具有法律效力。該條協議表現形式是關于對債務清償進行協議,實質上是一種對乙女與丙男結婚的制裁條款。那么該份離婚協議中關于債務清償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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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錦旗,一份榮譽,一份責任。感謝當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提供專業、全面的法律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