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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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因為《公司法》對其作出了較多的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造成實踐中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優先購買權等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多,此外,《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應收購股東的股權,這類糾紛也有不斷增多的趨勢,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股權轉讓糾紛列為第三級案由,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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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有,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風險、以及還有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的風險、再者就是隱名股東難以確立股東的身份,無法向公司主張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二)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的風險 在一般的股權代持關系中,實際出資人隱于幕后,名義股東則接受隱名股東委托,在臺前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法律主觀: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具體:名義股東更容易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相關風險,股權代持協議要點有:(1)只要不違反合同第五十二條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簽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屬有效協議,并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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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轉讓股權流程是什么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他人或其他機構的行為,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流程1、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 召開公司股東會議,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4、公司轉讓具體流程如下:股東會討論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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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工商登記部門只會對股權出質進行形式審查,不涉及實質審查,即使一項股權出質經登記生效后,也可能因為質押合同被申請撤銷而導致質押無效。那么股權質押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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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律臨網查詢得知,如公司章程沒有特殊約定,應當按照公司法規定,定向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稀釋股權需要所有股東同意嗎1、法律分析: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2、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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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時股東實施該行為仍需要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否則即侵害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公司設立時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公司股份應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向配偶轉讓股權的行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且離婚協議生效后公司并未形成變更股東的股東會決議亦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此種情況下,應認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股權轉讓的約定侵害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應屬無效。那么離婚股權轉讓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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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該股東因債務糾紛被法院終審判決還款。請問如果該股東還不了,法院會不會強行以其在公司的股權抵償債務解答:如果該股東未清償法院裁判確定的法律義務,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將啟動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該股東的股權。對于通過強制執行程序購買股權的新股東,公司和其他股東不得否認其效力,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此項對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而直接發生效力。那么股東負債債權人如何強制執行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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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由股東、公司之間協商進行處理,公司股權糾紛怎么處理1、法律分析:股權糾紛處理方式如下: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糾紛應列合同的相對人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應列公司為第三人,4、法律分析:股東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等方式處理,具體的處理方式及流程應視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股權轉讓糾紛中涉及公司決議無效或撤銷,當事人起訴請求確認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者請求撤銷上述決議的,應當列公司為被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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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如果公司沒有舉行股東會便為自己的股東擔保,則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擔保合同無效,公司不承擔擔保責任。那么公司可否為股東股權轉讓做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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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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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我們擁有比較大數額的股票,不想轉讓但是有需要用錢的時候,我們可以進行股權質押,那么什么是股權質押,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決議嗎?股權質押就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并且應隕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那么什么是股權質押,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決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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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能繼承股權嗎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法律分析: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能否繼承股權,要根據公司章程確定,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的,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是可以繼承股權的,但是公司章程對繼承股東資格有除外規定的,死亡股東的繼承人不能當然成為公司的股東。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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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印花稅怎么繳納 需要股東會決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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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公司追繳股東出資的案由有哪些1、虛假出資糾紛,3、虛假出資糾紛,股權轉讓糾紛案由法律主觀:公司股權糾紛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資不足糾紛,在約定的期限內,股東僅僅履行了部分出資義務或者未能補足出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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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轉讓股權是否要披露公司債務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是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為標的的買賣合同。就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合同而言,轉讓方(原股東)對受讓方(新股東)同樣負有瑕疵擔保義務。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時,尤其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時,受讓方通常需對公司現有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以確定轉讓價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的條件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條件我國《公司法》第五百三十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即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也不需股東會表決通過。那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是否要披露公司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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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時攜手步入婚姻,分開時心平氣和和解離婚,也不失為一種人生灑脫!元甲律所幫助當事人獲得房產與股權等最大權益,重啟新生。江湖路遠,各自珍重!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客戶為希臘某律所股東,在網絡上遭受了嚴重的網絡侵權,導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戶,天用律師團隊幫助其維權成功,造謠者進行刪帖-道歉-賠償????
判決書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調解書大到房產、公司股權、車輛、小到車位和倉藏間,以及如何配合變更過戶,私人物品,甚至連鑰匙都給大家分好了,就這樣還是擔心履行難的問題,如果不支付折價款,利息也提前約定了,可謂是一份完整的調解書,真正的幫助委托人解決問題??。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為首選,訴訟是最后一步的原則。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