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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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罪侵犯的對象是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那么侵犯商業信譽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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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什么是重大損失有的學者認為,侵犯商業秘密造成的損失是對權利人競爭優勢及這種優勢所帶來的經濟利益的損失。權利人的聲譽、信譽受到的影響實際上可以通過經營狀況的改變體現出來,這也是刑法對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危害結果主要規定為“重大損失”的原因。比較前后兩個司法解釋,可以發現許多不同之處:其一,《追訴標準》將重大損失解釋為“直接損失”,而《司法解釋》將其表述為“損失數額”,后者可以理解為除直接損失外,還包括間接損失在內。所謂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是相對而言的,直接損失數額是指犯罪行為使受害人現有的財物數量當即減少或喪失。那么什么是重大損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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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購買商業險時,企業應該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和保險種類的保障范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以達到最佳的保障效果,在購買汽車保險時,企業或個人應該根據自身的需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合適的保險種類,對于一些與公眾有關的企業和服務行業,購買公告財保險可以有效地保障企業的聲譽和利益,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因此,在購買這種保險時,企業應該根據員工的不同需求和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商業險是指公司或企業為保護自身的財產、利益、責任而購買的一種保險,在購買責任保險時,企業應該注意保障責任的具體范圍和額度,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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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類網絡謠言發布者或傳播者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民族平等及國防安全等。此類網絡謠言發布者或傳播者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秩序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等秩序公共場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此類網絡謠言發布者侵犯的客體是商事主體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及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及名譽權。那么傳播謠言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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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證券是以某種方式作為擔保,保證本息償付的證券。擔保證券主要是指公司發行的擔保債券。發行擔保證券,可以提高籌資人的信譽,擴大證券銷路,并減輕籌資人的利息負擔。廣義上講,抵押證券也屬擔保證券。在我國的經濟環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是會有各類的投資方式和途徑,其中就包括了不動產擔保證券形式,一般情況下由擔保機構對擔保物進行評定價格,如果在債權公司到期不能還本付息時,擔保方也是可以將擔保品進行處理或者拍賣,這樣也是可以償還債務。那么商業不動產擔保證券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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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商業用地轉變為居民住宅用地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規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和居民的居住需求,商業用地轉住宅用地最新政策商業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國家是如何規定的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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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情節嚴重雖指多次實施損害他人商譽的行為損害多人的商譽的行為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那么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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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擾亂了市場秩序。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那么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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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誣告陷害罪是公訴案件誹謗罪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影響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是公訴案件外一般均為自訴案件。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后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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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誹謗行為需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才能構成犯罪。所謂重大損失主要是指由于商業誹謗行為而導致失去消費者的信賴商品滯銷經營陷入困境甚至導致他人瀕臨破產等。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二者的區別最主要體現在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是通過“誹謗”的方式侵犯競爭對方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進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后者則是通過誹謗侵害公民的人格。那么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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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侵犯商業秘密應該如何賠償侵犯商業秘密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種,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先不申請調解,直接訴訟或仲裁,當事人有簽訂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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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品聲譽是指企業投放市場的商品在質量、品牌、風格等方面的可信賴程度和知名度。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刑法第231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那么侵犯商業信譽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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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那么詆毀商業信譽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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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雖指多次實施損害他人商譽的行為損害多人的商譽的行為等。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那么詆毀商業信譽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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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雖指多次實施損害他人商譽的行為損害多人的商譽的行為等。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那么侵犯商業信譽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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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
當事人鎖骨骨折,傷殘可評可不評,交強險與商業險又非同一家,通過努力兩個月的時間順利幫當事人拿到近20萬的賠償,辦案效率及專業性都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
我們元甲的催收不僅僅限于小區居民物業費和供暖費 還有其他商業物業和個人及企業的債務糾紛都可以幫您處理的明明白白。 維護合法權益,元甲永遠做你堅強的后盾!??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