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何時交付北京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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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付商品房需開發商持一照五證,房屋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開發商修建商品房,必然就會涉及到交房這一環節,一般交房是向購房者交付房屋,無論是購買期房還是現房,其實都會需要交付。但開發商交付商品房,首先肯定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相應的條件,否則的話購房者是可以拒絕收房的,而由此造成的損失,自然也不應該由購房者來承擔。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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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勞務派遣工有五險一金,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勞務公司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否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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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承包給個人清潔還需為承包人買五險嗎公司將清潔項目發包給承包人的,發包人一般不需要為承包人職工購買五險的,由承包人購買。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糾紛的處理承包人與發包人一旦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因承包人的非法轉包工程行為,造成工期延誤及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的,發包人還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賠償要求。當承包人非法轉包工程被依法認定為無效后,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就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工程款就算糾紛。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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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社會保險法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 社會保險 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簽了勞動合同必須交五險一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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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社保和五險一金都是中國的社會保險制度,但它們之間存在一些區別,實際上,社保和五險一金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每個人都應該參加其中的兩種制度,因此,每個人都應該了解自己所在地區的社保和五險一金制度,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福利,五險一金則是指職工必須參加的五項社會保險和一項住房公積金制度,其中五項社會保險分別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和五險一金制度在不同省份和城市可能會有所不同,他們可能會認為社保和五險一金是同一種制度,或者認為只有一項制度適用于他們。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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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作為專業的法律顧問,我們深知工程逾期對甲方乙方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本文將以《工程逾期交付造成的損失》為題,從法律視角出發,分析工程延誤的法律后果,并通過案例說明如何應對此類問題。如果讀者遇到類似實務問題,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的解決方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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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員工應當享有五險一金待遇,但實際執行情況可能因公司和地區而異,4. 自行繳納保險:如公司暫不為試用期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員工也可以自行選擇繳納相關保險,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二、試用期員工享有五險一金待遇的注意事項1. 咨詢公司政策:在入職前或試用期開始時,應咨詢雇主或人力資源部門,了解公司對于試用期員工五險一金待遇的具體政策和執行方式,本文將詳細解析試用期員工是否享有五險一金待遇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注意事項,以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2. 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試用期員工在享受五險一金方面的待遇與正式員工基本一致,即應當納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納范圍,3. 與雇主協商:如發現公司在試用期內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可與雇主進行溝通和協商,了解原因并尋求解決方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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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呢交付商品房條件有:房地產開發商持有“一照”、“五證”;房屋應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竣工驗收合格;房屋的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商品房交付要符合什么條件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的條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需要有“五證”,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有具備該五種證書,商品房才能進行銷售轉讓。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 ...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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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社會保險通常包括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意外傷害保險可以為參保人提供額外的意外傷害保障,除了五險一金之外,社會保險還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保險,醫療保險是指為參保人提供醫療保障,包括門診、住院和重大疾病治療,例如,補充醫療保險可以為參保人提供更全面的醫療保障,商業保險可以為參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障。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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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核后,報所屬公安機關批準。對于準許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應當發給回家證明,并告知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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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是否扣除“五險一金”,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至于個人部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是否在最低工資標準里予以扣除,國家并無統一規定,只能適用當地具體規定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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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用工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五險一金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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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裁判要旨雙方當事人約定在竣工驗收之前交付工程的,不屬于發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情形,竣工日期仍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二、雙方約定竣工驗收前交付工程的,不屬于擅自使用雙方協商在竣工驗收之前交付工程時,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即使用工程的,并非單方擅自行為,不屬于《建設工程解釋一》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擅自使用工程的情形,故不能產生推定竣工驗收合格以及確定竣工日期的后果,最高法院認為應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主要有以下兩點理由:一、竣工時間原則上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建設工程解釋一》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如果建設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且發包人沒有拖延驗收或擅自使用的情形,則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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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開庭到現在,經過多輪調解溝通,也很感謝法官加班加點,最終以調解方式圓滿落幕:“雙胞胎女兒撫養權,每月2萬元的撫養費,給付至22周歲,對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歲,對方公司千萬期權一并處理。。。”這些通過判決都有不確定性,唯有調解可以做到?? 結案時客戶那句“有你們在,我真的特別安心,特別暖心?”,便是對我們最大的認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長,唯以專業與溫度并行,方能不負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圓滿,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陽而生??
第三期《百萬律師教練班》的經典語錄: 01客戶,是我的核心資產;高效解決問題,是我的基本能力;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身學習;讓客戶因為而安心。 02管理不分工,到頭一場空;分工分到位,事半又功倍。想解決分工問題,先解決認知問題。 03只有不斷提升認知,才能真正實現財富增長。 04律師的知識/管理結構不改變,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05企業的不同階段,“老板們”關心的重點話題也不同,只懂法律,遠遠滿足不了企業的需求。 06一個優秀的律師,一定是一個“認知”不斷升級、與時俱進的律師。 07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律師的必然選擇;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企業的發展秘密。 08在封閉的市場里,律師只會搞關系;在競爭的市場里,律師必然做口碑。 09新人“死于”常識,老人“死于”經驗。 10律師的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律師費沒有貴不貴,只有值不值。 11一切的改變源自“起心動念”。 12口碑不是附加值,口碑就是價值本身。 13能和客戶“共情”,才能提供“情緒價值”。 14客戶的良好體驗在于:快速行動、及時感知。 15想明白兩句話就可以解決業績低迷的問題:一是我的客戶是誰的客戶?二是誰的客戶是我的客戶? 16律師是要“案源增長”還是“收入增長”?以客戶為中心去思考,一切豁然開朗。 17沒有銷轉團隊,所有線索都是白費;沒有交付團隊,所有銷轉都是白費;沒有口碑意識,所有客戶都是路過。 以上內容由李德先生歸納并共享!
天津河西法院,離婚糾紛開庭,男方考慮到自己的養老問題,不再認可之前同意的每月3000元孩子撫養費,當父愛的天平開始向"養老本"傾斜,1500元的分量稱得出親情,卻量不盡責任。有人把算盤珠打得震天響,孩子的未來卻在夾縫中搖晃。從三千到一千五,變的不是數字,是人心。感恩相遇,尊重分離,人品是留給彼此最后的答案。
又一河北事故,河北人,按北京標準賠償爭取成功了??!賠償又翻一番??,感謝同事辛苦付出??,給傷者交付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壓30萬,每月返錢本息都不給了,咋辦啊,那你必須要出狠招了!我壓了30萬,他說公司每月會返我五千塊錢,然后一開始呢確實在返,后來就不按時了,再后來就不返了。現在我連剩下二十五萬本金,我找他要他都不給我,為這個事兒我牽扯了太多時間的經歷了多長時間了呀,對方一直不給錢,那你必須要出狠招了,趕緊拿著當時的這個欠條去法院去起訴。同時把他的公司的公戶進行這個財產保全,如果他正常經營,咱們到法院把他的賬戶進行財產保全,他的財務的這個公戶就沒有辦法這個往來債務了,那這個公司一定會著急的,所以他可能會主動來去找你來進行解決這個事情。法院最終會下判決書,可以強制執行他的公司名下這個賬目的錢,那我們之前也處理過同類型,很多這樣的案子,但大部分其實還是通過我剛剛提到的就是和解來進行解決的。一旦咱咱們把他的公戶一旦查封之后,對方是先著急這事兒去解決了。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