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續(xù)簽合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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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導致傷殘不能上班,公司是可以開除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工作年限再給予補償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車禍殘疾公司能解除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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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辭職公司不批,員工離職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繳納社保、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公司不批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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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疾病辭退職工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患病職工的勞動合同,應提前3O日通知。如未按規(guī)定提前30日通知,職工有權要求企業(yè)賠償1個月工資。但是,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享受的醫(yī)療期也是試用期內的,所以醫(yī)療期滿時,時間雖然已超過試用期,若本人身體仍不符合錄用條件,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應按試用期內企業(yè)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需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等規(guī)定辦理。因此,用人單位在管理中應注意細節(jié),應將患病職工的治療進程建檔跟蹤,患病職工本人要求繼續(xù)請假的申請書及有效醫(yī)生病假證明等書面材料,用人單位要妥善保存。那么公司以調崗為由辭退員工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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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非經濟性裁員,辭退賠償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三、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無需賠償的情形(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在勞動糾紛中,用人單位承擔上面所有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比如說用人單位要炒你魷魚,依據的是(三)的規(guī)定,那用人單位就要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如果不是經濟性裁員無論提前多久通知員工都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1、如果是經濟裁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并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法律法規(guī)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公司開除員工需要出示合理的理由。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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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是沒有規(guī)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只規(guī)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那么公司試用期提前幾天辭退員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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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工作失誤導致公司經濟損失,員工該如何賠償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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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規(guī)定一:用人單位提出,經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規(guī)定四: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那么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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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根據公司情況規(guī)定試用期。當試用期員工達不到公司的要求、不能勝任公司的崗位或是表現惡劣不符合崗位的錄用條件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試用期的表現,終止試用期。那么員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通知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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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辭退員工是公司單方面的行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公司辭退員工的通知書的本質是通知而不是協(xié)議。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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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如今,人們的工作壓力大,公司的壓力也很大,部分的上班族因為自己的原因被公司勸退,員工被公司辭退,除了結清工資報酬外,還可以提出賠償要求,那么,辭退員工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單位什么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下面由大律網合同糾紛小編詳細為你進行解答。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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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2014年3月,楊某向某公司求職,并被該公司錄用,該公司通知楊某,要求其攜帶原公司離職證明等材料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2時到人事處辦理自謀入職手續(xù)。因楊某無法提供離職證明,該公司決定不再錄用楊某。楊某表示自己曾數次要求原單位給自己開具離職證明,但均遭到了拒絕,為此,楊某將原單位某連鎖酒店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因此遭受的損失11萬余元。同時,楊某出具了其與原單位領導索要離職證明遭拒的短信記錄。那么公司未給員工開離職證明要不要賠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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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個月后,公司收到勞動爭議仲裁委的開庭通知書,劉小姐要求公司支付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3個月經濟補償金以及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代通金,總共將近2萬元。劉小姐沒有否認自己提出辭職,但是認為自己按規(guī)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公司卻在法律規(guī)定的日期之前與自己解除了勞動合同,應當屬于公司單方解除合同。因此,在這個案例中,劉小姐已經在辭職報告上明確了自己繼續(xù)履行勞動至10月12日,而公司提前開具退工單,實質上是剝奪了劉小姐合法的勞動權利,屬于公司提前單方解除劉小姐的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公司不能單方面提前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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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知情或協(xié)助行為:如果員工明知公司存在非法集資行為,但仍然協(xié)助或者放任該行為的發(fā)生,即使沒有直接參與,也可能會被視為共犯或者從犯,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他證據:除了以上因素,還有可能存在其他證據證明員工對公司的非法集資行為知情,如電子文件、郵件、短信等,如果發(fā)現公司存在非法集資行為,應該立即采取行動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作為非法集資公司的員工,應該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遵守法律法規(guī)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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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以項目組解散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并且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那么項目組解散公司要賠償員工多少個月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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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公司詐騙員工 不知情但有業(yè)績,員工 不承擔刑事責任,2、法律主觀:公司詐騙員工 不知情但有業(yè)績,員工 不承擔刑事責任,公司詐騙員工不知情但有業(yè)績怎么判1、法律主觀:公司詐騙員工 不知情但有業(yè)績,員工 不承擔刑事責任,3、法律分析:公司詐騙員工不知情但有業(yè)績是不屬于詐騙罪的,公司詐騙員工有業(yè)績怎么判刑1、業(yè)績工資只能作為一個參考情節(jié),公司詐騙員工不知情但有業(yè)績,員工不承擔刑事責任。
擅長:物業(yè)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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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橈骨遠端骨折且保守治療,肇事者是單位員工,最終通過細節(jié)掌握成功讓其環(huán)衛(wèi)公司承擔全部賠償,從接手案件到客戶拿到賠償只用了10天就圓滿解決,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并贈送了錦旗。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在執(zhí)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甲設備租賃處發(fā)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fā)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zhí)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zhí)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xù),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zhí)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zhí)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zhí)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fā)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guī)定,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zhí)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zhí)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zhí)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xié)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zhí)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xié)議提出執(zhí)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xié)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fā)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tài),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zhí)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xié)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zhí)行符合法律規(guī)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xù)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zhí)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zhí)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xié)議為由提出執(zhí)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zhí)行前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履行。后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xié)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規(guī)定:“執(zhí)行過程中,被執(zhí)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xié)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xié)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xié)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 (二)和解協(xié)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zhí)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zhí)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xié)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zhí)行; (四)被執(zhí)行人不履行和解協(xié)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xié)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xié)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xié)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本院依據申請執(zhí)行人的申請立案執(zhí)行,并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被執(zhí)行人曾某送達執(zhí)行通知書、執(zhí)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guī)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zhí)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zhí)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zhí)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xié)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zhí)行前自行達成《協(xié)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yè)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xié)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xié)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qū)某小區(qū)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fā)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y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jié)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yè)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yè)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yè)公司已經墊付了醫(y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yè)人員才能安心休養(yǎng)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yè)公司拒絕賠償的態(tài)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yǎng)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jié)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y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yè)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yè)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yè)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yǎng)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yè)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yè)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fā)生過程: 事故發(fā)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qū)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qū)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yè)公司作為小區(qū)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yè)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yè)公司除已墊付的醫(y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yè)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yè)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yōu)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yōu)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