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車禍殘疾公司能解除合同嗎

導讀:
交通事故導致傷殘不能上班,公司是可以開除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工作年限再給予補償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車禍殘疾公司能解除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導致傷殘不能上班,公司是可以開除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工作年限再給予補償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于員工車禍殘疾公司能解除合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導致傷殘不能上班,公司是可以開除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工作年限再給予補償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