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階段能不能債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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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協議無效的情況是:轉讓的債權屬于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屬于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屬于根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債權人轉讓債權沒有通知債務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轉讓分為哪幾類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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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糾紛案由的確定債權債務轉讓后起訴的案由有哪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債務轉讓后,因債權債務產生糾紛的,起訴的案由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或者債務轉移合同糾紛等,5、債權債務轉讓后起訴的案由有哪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債務轉讓后,因債權債務產生糾紛的,起訴的案由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或者債務轉移合同糾紛等,債權轉讓后新債權人起訴案由1、債權債務轉讓后起訴的案由有哪些 債權債務轉讓后,因債權債務產生糾紛的,起訴的案由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或者債務轉移合同糾紛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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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讓后原債務人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但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但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但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不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律分析:債務人如轉讓部分債務給第三人的,需要對剩余債務承擔履行的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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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3.讓與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哪些內容法律主觀:債權轉讓的生效的條件包含有:當事人意思一致,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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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后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履行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原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清償的,對債權受讓人而言,不發生清償的法律效力,受讓人仍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法律主觀:債權轉移原債權人可否追討 債權轉讓 后,債權就由受讓人取得,原債權人不再是債權人,所以原債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追討債權,債權轉讓不免除原債權人責任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無效、可撤銷情形,則原債權人不再承擔債務責任,不行的,債權轉讓后應該通知債務人,通知后債務人扔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不能免除其債務。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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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是現代公司法的基本價值理念之一。我國公司法雖然也明確規定了保護公司債權人是其基本目的之一,并有相應的制度設計,但由于規定過于簡單,覆蓋面狹窄,在保障債權人利益方面還缺乏可操作性的條款,也為一些企業和地方在利益驅動下利用破產賴債、逃債留下了空間。如英國公司法規定,在公司破產時或公司清算開始前6個月內,公司隱匿、私分或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的行為,對原無擔保的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行為以及放棄自己的債權的行為,均為無效的行為,其目的在于防止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行為發生。那么公司清算階段的債權人保護制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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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合法性的角度出發,債權轉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并得到原債務人的同意或者根據合同條款允許無需同意。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債權轉讓協議,也可能因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而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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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判實踐中,不良金融資產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主要涉及以下幾種類型:1.債權轉讓時評估不真實,即在不良金融債權處置的評估過程中,漏估、低估債務人的資產,對債務人償債能力低值評估的情形,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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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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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對債務人而言,債權轉讓生效的時間點以通知為準,未經通知債務人,債權受讓人無權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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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主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 轉讓債權,未通知 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轉讓債權 , 未通知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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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應該對債權的瑕疵負擔保責任 為了保護 債務人 的利益,特別是在合同中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情況下,單純轉讓債權很可能造成債務人利益的損害,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應該對債權的瑕疵負擔保責任 為了保護 債務人 的利益,特別是在合同中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情況下,單純轉讓債權很可能造成債務人利益的損害,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對債務人履行不能不承擔擔保責任,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對債務人履行不能不承擔擔保責任。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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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設工程領域,債權轉讓是一項常見的法律行為,它直接關系到項目資金的流動性和風險的分配。然而,由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債權轉讓過程中存在諸多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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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通知能夠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債務人在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通知上簽章,或者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債權轉讓發生在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內。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債務人,債權轉讓協議不需要催收內容。前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債權轉讓的,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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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轉讓怎樣分錄債轉股賬務處理分三種情況進行處理1、債轉股實現日的會計處理。當債務人為股份制企業時債務企業應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確認為股本當債務人為非股份制企業時債務企業應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股權份額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債轉股后企業維持正常持續經營其會計業務核算按一般業務處理。由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只是解決銀企不良債權債務關系中介的性質決定了對其企業的持股只是階段性的持股實現持股目標收回資金后必須退出企業。那么債權債務轉讓怎樣分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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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關于金融借款合同債權轉讓后債權受讓人提起要求償還借款之訴案由如何確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