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結清工程款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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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終止協議無效 單位應支付補償金■具體案情:“我不想續簽勞動合同時,公司非讓我在一份協議書上簽字,不然就不結清工資。”李某某拿著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興奮地說。2011年8月,李某某被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聘為行政文員,并簽訂了兩年期勞動合同。[page]過了一段時間,聽說自己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李某某很猶豫:“我在協議書上簽過字,他們還能給嗎?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其中公司與李某某終止勞動合同的內容有效,但其不支付經濟補償的部分是無效的。那么離職補償協議簽訂后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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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并對合同認可簽字。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屬于合同訂立階段,是要約和承諾階段的終結,不存在合同義務和合同責任問題;而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訂立終結后,開始實現合同目的,開始履行合同義務,處于履行階段。合同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不同范疇的問題。合同訂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是對合同的事實上判斷。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那么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時間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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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故若是一般合同則以雙方簽字作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時間,2、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體如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嗎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體如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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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的生效時間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一般應從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文體上簽字之日起計算,勞動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為準法律主觀:勞動合同生效日期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勞動合同生效日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當事人就訴諸法律關系特定時間生效調整或者變更作出明文協議的。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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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采用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在采取行動之前,須了解相關證據和法律法規,以便能夠幫助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后,如果您已經確定要采取法律行動,那么您需要準確地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當你跟某個施工單位、業主或供應商業務進行了一段時間后,可能會遇到一些關于工程款結清方面的爭議,例如,工程款結算爭議可能涉及到中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其次,如果某公司拖欠您的工程款或沒有提供結清證明,您可以采取一些相應的行動,實際上,這是可行的,但需要你具備相關的證據和法律知識。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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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解答: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以下補償:1、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試用期的員工,是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但是用人單位可以以員工不合適的理由辭退,且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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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通常會對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時間進行明確約定,在工程竣工并通過驗收后,業主會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支付相應的工程款給施工方,如果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依據合同條款進行催告,要求發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 分階段結算:對于大型工程,業主可能會與施工方約定按照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工程款,作為律總管,我將為你分析工程款的結算時間,并提供一些建議,以確保你的權益得到保障,結語工程款的結算時間是建筑工程中一個重要的問題,直接關系到雙方的利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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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依法履行相應義務,可能會被認定為侵犯員工的勞動權益,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總的來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遵守相應法律法規,進行細致而嚴謹的考慮,必要時可以尋求律師或其他法律專家的幫助,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聲明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時間和方式、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違約責任等事項。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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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訴訟離婚需要多久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協議離婚,指夫妻雙方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5個流程,通過訴訟方式辦理離婚,大概需要兩個月到九個月的時間,通過訴訟方式辦理離婚,大概需要兩個月到九個月的時間,5、起訴離婚流程需要多久訴訟離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需要三個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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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抵押權是債權的擔保。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抵押合同生效時間1、不動產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即成立并生效。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簽訂合同并需要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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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后,買賣雙方需要了解協議的有效時間,以便在有效期內完成交易,總之,房屋買賣協議的有效時間是非常重要的,買賣雙方需要在有效期內完成交易,以避免協議失效的情況發生,在確定協議的有效時間后,買賣雙方需要在有效期內完成交易,因此,買賣雙方需要在協議生效前仔細閱讀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和條件,確保自己可以在有效期內完成交易,此外,如果協議到期后買賣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易,那么協議便會失效,也就是說,在簽訂協議后的兩年內,買賣雙方需要完成交易,否則協議便失效。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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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二: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在簽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還有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負責。那么簽訂二手房合同要注意過戶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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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365小編將在本文中詳細闡述為什么質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權利憑證沒有交給質權人之前,質押合同雖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出質人在權利憑證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權利憑證的,則質押合同不能生效。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那么質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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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那么合同簽訂時間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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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生效時間,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我國《合同法》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依法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時生效。《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當事人為自己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那么合同生效時間早于合同簽訂時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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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不光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原來啊,離婚也有經濟補償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話,在婚姻當中,你不是在為別人做貢獻,你是在為自己的幸福投資,離婚時呢,你的投資呀,應該是得到回報。這句話呀,現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釋2就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婚姻關系存續的時間,負擔相應的義務、投入的精力及對雙方的影響,對家庭所做貢獻的程度,雙方離婚時經濟狀況以及給付方負擔的能力、當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實確定補償數額。以我們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為例,我們的客戶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承擔了大部分的家庭義務。
對我和玉兒的責任,離婚時呢,請求丈夫給予經濟補償金,法院審理后呢,也是考慮到我們客戶呀對家庭的貢獻程度,判決對方給我們支付了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而且呀,即便是雙方在簽訂了婚前協議的情況下,離婚經濟補償金也是可以要的,這是法律為離婚時負擔較多義務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經濟保障,讓女方對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報。所以說法律有的時候呀,不會超出大家的認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離婚經濟補償就是這樣,這是法律與情理最好的融合。我們也為最高院的這次新的法律規定點一個大大的贊。
復婚后呢?之前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當然有效,離婚期間所購定的房產不會因為復婚就轉變為共同財產,雙方呢?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歸屬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話也算那個人的個人財產了。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小律師關注我,讓我們更懂法律。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寫? 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要寫明下列事項: 1、開頭要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寫明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定立的協議,協議內容可以約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雙方簽字并注明簽訂協議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