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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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程質量保證金如何返還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承包合同約定,發包人應該按約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對返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后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后14天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后14天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那么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如何返還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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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質保金返還期限即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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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應尊重合同約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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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定金、訂金、押金、保證金、違約金,五者的區別在哪里一、定金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其中“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雙倍返還定金”的規定都是定金擔保的懲罰性的具體表現。那么定金、訂金、押金、保證金、違約金,五者的區別在哪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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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達成后,被告卻遲遲不履行該協議,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無奈原告只好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給付保證金10萬元及利息。另外,庭審后經告知,原告攜帶原簽訂合同和《工程決算協議書》時所用的公章到本庭重新進行蓋章確認,并稱以補蓋當地公章為準,愿負法律責任。被告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應及時返還給原告保證金10萬元,其拖延給付的行為系屬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關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應先履行協助義務后才能返還保證金當的問題。那么協議返還保證金并擔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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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訂金、押金、保證金、違約金與定金的法律區別哪些一、定金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一般情況下,訂金作為預付款,它不具備定金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訂金數額應當在合同總價的5‰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后,訂金應及時返還或抵作價款。那么訂金、押金、保證金、違約金與定金的法律區別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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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金可不可以雙倍返還可以雙倍返還起訴,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保證金可以作為押金的形式,對方雙倍返還。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那么保證金可不可以雙倍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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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相關裁判依據及判例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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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合同當事人拒絕履行合同又稱毀約,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情況;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指當事人只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一部分,對其余部分不予履行;遲延履行,又稱逾期履行,指當事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要求履行后,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也構成遲延履行;質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標的達不到合同的質量要求。那么合同履行保證金能退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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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是指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退還條件1、《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規定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后,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那么對于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設定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工程質量保證金可通過預留工程款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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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合同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是什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投標人未中標的,招標人應該退還投標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如果中標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性質及意義(一)履約保證金是合同之債的擔保方式。(三)履約保證金也區別于定金。(四)履約保證金有其獨特的擔保價值。履約保證金是一種動態擔保、過程擔保,可以將合同履行的整個過程納入其擔保范圍,如當事人可以約定在一方出現違約時,扣除其已經繳納的部分履約保證金促使其后續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以及附隨義務。那么工程合同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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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后,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后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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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是多久,怎么規定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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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上分析,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絕大多數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即適用民法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3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的規定: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那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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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為多久,到期會返還嗎?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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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原物(車輛)糾紛,最終通過法院調解且收到了調解款??????
礦山合同糾紛,判決書法官寫了68頁,我方大獲全勝??????,判決1300多萬,加上設備返還,整體支持了2000萬以上,值得開香檳的日子??????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