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承諾遲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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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超出民事訴訟時效的原因在實際案例中,很多當事人會因為各種原因而錯過訴訟時效,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原因:不知道權利被侵害:有些當事人可能并不清楚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具體的法律后果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會發生以下情況:1. 起訴權喪失:超過民事訴訟時效,您將失去提起訴訟的權利,四、超出民事訴訟時效后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盡管已經超過了民事訴訟時效,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當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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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私拆承重墻的法律后果:承重墻不能動”是基本常識,租戶作為享有房屋使用權的主體,在裝修房屋時本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做敲承重墻等違法行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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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來越受關注。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因父母結婚或法院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資格的法律制度。這種情況下,應由丈夫舉證證明妻子受胎時未與妻子同居,也可通過“親子鑒定”來證明,如果能夠證明丈夫與子女無血緣關系,則丈夫與該子女不構成父母子女關系,不承擔法律上撫養教育該子女的義務,但如果丈夫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人民法院又無法查明的,認定為夫妻雙方所生的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準證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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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工程違法分包的后果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3、轉包分包的法律規定如下: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分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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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拒交社會撫養費的法律后果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九條當事人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其須履行的法定責任,不能免除。市民在享受法定權利的同時,要自覺履行法定義務。那么拒交社會撫養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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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轉包人也應按照原合同就建設工程的質量、工期、安全對原合同發包人承擔責任。事實上,我國法律制度是明令禁止轉包的,轉包跟分包的法律后果不一樣,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想要將建筑工程分包出去,應該取得發包人的同意,而且,即便分包也要分包給具有資質條件的單位,未經發包人同意,私自分包也是違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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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給撫養費的話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如果孩子的老師或者當地的居委會等起訴到法院的,該父母還是必須承擔給予撫養費的責任,不按照法律給予撫養費,法院會判處強制執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那么不給撫養費的話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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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那么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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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違法分包的法律后果: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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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對于無效的收養行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確認該收養行為無效。對于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無效的收養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與《民法典》關于無效民事行為的規定是一致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鑒于法院作出收養行為無效的確認和收養行為開始之間可能存在相當長的時間,而在此期間內,可能基于非法的收養關系而產生許多權利義務的變化。那么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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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什么叫侵犯別人隱私權(一)主觀具有過錯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侵犯他人隱私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四)具備因果聯系侵權法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ldquo。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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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假離婚是違反法律的欺詐行為,如確有證據證明是假離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貸款資格不受法律保護。 二、“假離婚”后有夫妻共同財產未分割怎么辦 相關法律條例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那么用假離婚證貸款有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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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拒絕做親子鑒定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在審判實務中,該司法解釋會被靈活化運用。真實的血緣關系并非親子關系成立的唯一要素,從親子關系的安定,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和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出發。對于提起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的當事人主張是否支持不能機械的簡單對待。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那么拒絕做親子鑒定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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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瞞報工傷應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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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法律后果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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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婚內出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 經過一番“法律馬拉松”,法院判決的264萬+7.5萬履約保證金終于被‘執行法官一鍵劃扣’,這兩天就要到賬啦! 感謝法律程序,讓客戶的賬戶即將喜提“噸噸噸”到賬聲~ PS:友情提示——履約記得退保證金,不然法院的小錘錘會敲你腦殼哦!??
目前中國建筑行業里,以內部承包項目責任制的名義簽訂協議書后,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是掛靠施工的情況比比皆是。今天就給大家講一講項目被認定為掛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監管層面,當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時,不同行政機關可依據不同法律法規對公司和項目經理進行處罰,僅罰款這一項就可以按照項目產值的2%~4%進行罰款。 相反,當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內部承包時,屬于合法,被認定為轉包時,處罰也比掛靠輕的多。 經濟糾紛層面,當項目對外拖欠人材機款項時,如果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則公司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承擔責任后可以向項目經理追償。 綜上,對于內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項目經理來講,如果被認定為掛靠,無論是行政處罰層面還是責任承擔方面都是最差的結果。建議內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項目經理盡力避免雙方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關系,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