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分割保險



離婚分割保險,要按照實際情況處理。離婚時已產生的保險金規定一方為受益人,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當事人均為受益人,均等分割;受益人是子女的,不得分割,離婚時,子女未成年的,由撫養子女的一方行使監護的權利;尚在履行期間的保險利益:受益人為自己、對方、受益人的,可以選擇退保、共同分割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