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有哪幾類



發(fā)生交通事故報警后,大家最關(guān)心的就是公安機關(guān)交管部門會如何劃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責任,因為這個責任劃分跟后期的賠償是息息相關(guān)的,那么交管部門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哪幾類呢?今天我就現(xiàn)實生活中最常見的雙方交通事故,給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一方無責一方全責。該種情形一般是一方無明顯過錯,而另一方面過錯比較重大的情形,這種情況下由全責方承擔全部賠償。
第二,一方主責一方次責。這種情形,雙方都有過錯,但明顯一方過錯比較輕微,另一方過錯比較嚴重,這種情況下,雙方按比例承擔賠償。
第三,雙方同等責任。這種情形,一般是雙方均有過錯,且過錯程度相差無幾,那么后期賠償雙方各承擔一半。
第四,責任無法劃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是交管部門經(jīng)過勘查、檢驗仍然無法還原事故情況,無法判斷雙方行為過錯,所以對于責任沒有辦法劃分。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發(fā)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標準,筆者概括為交通事故的事實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