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對交強險過期發生的事故負全部責任。我有責任嗎?



事故對方全責,你方沒有責任。未投保交強險,與事故全責沒有因果關系,但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方全責,由對方承擔責任,責任的劃分與保險期間沒有直接關系。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必須投保交強險,交警如果發現未投保交強險車輛上路行駛,扣留機動車或證件,強制補辦交強險,處應繳納交強險雙倍金額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