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退房押金不給退怎么辦



租房子是需要給房東或中介繳納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決定搬走,房東或中介卻拒絕退還押金,或者是找各種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房東或中介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協商。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或中介的行為屬于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或中介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系并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或中介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持主張。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幾種情況,房東有權扣押金: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損壞屬于房東所有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