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 、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并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前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這些事項都是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注意的。
二 、1、簽定租賃合同時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東)的書面同意;
2、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
3、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
否則,大房東終止合同,給帶來的經濟損失只能找二房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