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四年半訂婚一年,同居四年,彩禮6萬三金一金假,懷疑男方出軌,沒抓到實質的,彩禮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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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之后能不能請求返還彩禮案情簡介: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王某與李某于2009年8月經人介紹結識并很快確定戀愛關系。王某到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王某還認為,當初李家索要的彩禮過多,超出了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導致自己負債累累,加上與其母老弱多病,生活困難,因此要求被告李某返還當初的彩禮2萬元。法院最后作出一審判決,準予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離婚;被告李某返還原告王某彩禮7000元。那么離婚之后能否請求返還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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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即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應確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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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語:結婚四年有孩子離婚時彩禮是否需要退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結婚四年有孩子,離婚時彩禮是否需要退還,結婚四年有孩子離婚彩禮退嗎關于離婚后彩禮是否需要退還的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所在地的法律和風俗習慣,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彩禮是否需要退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律師建議在結婚前,建議雙方簽訂婚前協議,明確約定彩禮的用途、數額以及是否需要退還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當事人可以協商彩禮的退還問題。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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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一個原因是因為能夠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往往是親屬等利害關系人,所以證明力通常不高。男女雙方基于建立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的目的,雙方互贈禮金禮物彩禮。那么離婚后是否討回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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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正式確立戀愛關系,王某家給李某家送去價值3000余元的彩禮。王某心中十分不滿,提出要李某家歸還彩禮,否則他將不會罷休。其理由是,王某父子當場采用暴力的手段將李某家2500余元的財物占為己有,且搶得的財物不是彩禮本身。所以,王某父子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另一種意見認為,王某父子的行為不能按搶劫罪定罪處罰,其行為屬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本案中,男方給女方的財物性質成為正確認定本案性質的關鍵。搶劫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個人所有的各種財物和他人的人身。本案中,男方的行為侵犯了女方財物所有權。那么搶回訂婚彩禮的行為應按搶劫罪定罪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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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既然悔婚不愿意嫁給他,那么你就應該把男方彩禮一分不少的退回男方,把和男方談戀愛期間花在你身上的錢一分不少的退回男方,還想彩禮到手又分手,讓男方人財兩空十萬彩禮請律師打官司多少錢法律分析:十萬彩禮請律師打官司一般在8000元至1萬元左右,具體如下:(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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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于是,袁浩隱瞞已婚的身份,和曉梅談起戀愛,同時他向劉艷提出了離婚請求。介紹人表示,袁浩購買那套黃金首飾時提到過那是彩禮,而購買首飾當天,袁浩還向曉梅求了婚。可曉梅卻認為,那套黃金首飾是兩人戀愛時,袁浩對她的贈與。贈與損害配偶權益不是彩禮也應返還承辦這個案子的法官說,這套黃金首飾算彩禮還是算普通贈與,關鍵要看是否有婚約跟隨。在這個案子中,盡管介紹人能證明袁浩給曉梅購買黃金首飾是以結婚為前提,但當時法院并沒有判他和劉艷離婚,袁浩不具備和曉梅結婚的條件,也就是說他送給曉梅的黃金首飾不能認定為彩禮,只能算是普通贈與。那么戀愛時送的首飾是贈與還是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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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給付彩禮,結婚后共同生活,如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應當如何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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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為,定親彩禮、三金(金手鐲、金戒指、金項鏈)皆屬當地結婚定親風俗,給付的目的是為了雙方結婚、共同生活,既然雙方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且未共同生活,未舉辦婚禮,支持返還較為妥當,亦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故對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定親彩禮36800元及三金予以支持,對于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的見面禮、節禮、給陳某某侄子的喜酒錢等系雙方戀愛期間或新婚后,杜某某自愿給付陳某某或陳某某長輩的錢款,不能認定為彩禮,且杜某某亦無證據證實上述錢款已實際支付,故對該部分財物陳某某不應返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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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即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應認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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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確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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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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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婚后,雙方的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不久,丁某便與王某開始分居。此時,丁某覺得這樣的婚姻生活沒有理由繼續下去了,一紙訴狀將王某告上法庭,起訴要求與王某離婚。但令丁某沒有想到的是,王某竟然要求丁某部分返還自戀愛至同居生活期間給付丁某的首飾、錢物共計3萬余元。在庭審過程中,王某請雙方的介紹人侯某到庭作證。法院經審理認為,證人侯某可以證實給付了彩禮,王某主張生活困難也有村委會和單位的證明,因此,判決丁某返還王某彩禮禮金1.7萬余元。第二和第三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婚后彩禮返還相關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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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于自愿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后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于締結婚姻關系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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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支付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按照通常的觀點,給付彩禮是締結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締結婚姻,而男女雙方在談戀愛中相互贈送的禮物只是維系感情的一種方式,還很難說是為了締結婚姻的目的。因此,并不屬于彩禮的性質,故不能按照彩禮要求返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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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內蒙古自治區察哈爾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的調解書 22年訂婚,23年領證,但是婚后女方拒絕一起生活,在律師的斡旋下雙方結束了姻緣彩禮問題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男方以戀愛名義讓女方花費80余萬元,歷經7年今天圓滿解決,客戶滿意的在澳大利亞喝了一瓶??祝賀的時光??????
欠債不還,可以父債子償嗎?戀愛期間轉賬,還能要回來嗎?律師費如何讓對方承擔?24年民商、刑事審判經驗的專家顧問給你高效解決方案,讓要賬不再是難題!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