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在不知道是詐騙網站的情況下帶我父親玩這個詐騙網站,并且想我父親借款1.2萬元微信有轉賬記錄(轉賬是在我父親同意的情況下他親手操作的)和合同,現在本金無法從詐騙網站提出來,我父親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賠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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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月16日下午在江蘇省保監局召開的商業車險改革新聞發布會上車險費率改革的更多細節被公布出來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交通違章記錄與商業車險保費系數掛鉤的變化。計算公式改革后的商業車險計算公式商車險費保基準保費費率調整系數基準保費基準純風險保費/基準純風險保費由行業測算后統一確定。如果該車輛上年度發生5次及以上賠款交通違法情況嚴重且保險公司自主核保系數和自主渠道系數都給予1.15的話該車主的費率調整系數則為21.51.151.153.97對應保費為30003.9711910元。僅一年商業車險保費就高達1萬多。那么2019江蘇商業車險費率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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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民法典》雖然原則規定哺乳期內(2周歲)的子女由哺乳母親撫養。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那么離婚雙方可以協議不滿2歲子女由父親撫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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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很多人因為更換手機、手機丟失、刪除微信聊天記錄等原因,無法將載轉賬記錄的手機提交至法院,那么這么重要的證據,我們應該如何有效的提供給法官并讓法官采納呢,電子證據作為新型的證據形式,相對傳統的證據來說可篡改性比較大,因此,如果想將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在無其他證據佐證情況下,要注意以下幾點:1、聊天記錄作為訴訟證據,舉證時應該打印截圖的形式提交,開庭時,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記錄證據時,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記錄的設備登錄微信,提供給法官查看,案件相關聊天記錄可截圖打印做備用,微信的聊天記錄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會讓人斷章取義,也容易讓對方當事人否認聊天記錄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與本案存在關聯,從而導致該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載體,訴訟過程中,將微信轉賬截圖作為證據交給法院,法官會認可嗎,答案是大概率不會,微信轉賬截圖可以作為證據嗎。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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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有哪些情況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分居”是指夫妻間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包括停止性生活經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年的情形說明夫妻關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實亡。當事人以此事由訴請人民法院離婚的如經調解無效應準予當事人離婚。那么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有哪些情況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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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的合同是為當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設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專為當事人一方利益約定的。合同變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畢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使合同內容發生改變。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如發生不可抗力后,經義務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則不能作為合同變更的理由。在有些情況下,變更合同需要經過特殊程序。如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那么2013可變更合同情況以及合同變更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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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中這種事千萬別干2170萬現金飛了民間借貸中大額現金交付該如何認定?2010年7月19日,約定還款期限屆至,劉某向公安機關報警稱其至借款人公司取款,在復印借條原件時,徐某將封存借條原件的檔案袋扔出窗外,后無法找到。據其陳述,其在另案借款未還的情況下,又將2170萬元出借給**公司、徐某,案涉金額較大且均以現金方式交付,該行為本身與常理不符。劉某不服一審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僅憑借條或借款人徐某丟棄借條的行為,尚不能認定出借人已將2170萬元借款本金實際交付給借款人。那么民間借貸中這種事千萬別干2170萬現金飛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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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以下種情形的民政部門不得辦理離婚登記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3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未約定財產分割的不得辦理離婚登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年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民法典第千零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那么2021年哪些情況不得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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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2021年1月新出爐的《民法典》則規定,以下4種債務即使欠了,欠債人不用償還,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對貸款合同的內容作出了規定,例如民間借貸是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砍頭息只需要債務人償還實際到手的本金以及利息就可以了,現在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是一件不稀奇的事情,如果發現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上了債務,可以向相關部門出示自己沒有借過這筆債務的證明,這筆錢是不用償還的。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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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欠債兒子要還嗎一般情況下,父親所欠的債,兒子都是沒有義務進行償還的。但如果兒子出于孝道而替父親清償債務的話,那么法律也是允許的。例外的是,如果父親去世,留下遺產給兒子繼承的話。個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項1、是處理糾紛方式靈活。“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而在規定的時間內,債務人如無異議,支付令則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如若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那么2022父親欠債兒子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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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如發生不可抗力后,經義務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則不能作為合同變更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八十二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那么2014可變更合同情況以及合同變更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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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哺乳期和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對男方很不利的情況下母親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隨父親生活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那么對于哺乳期和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對男方很不利的情況下母親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隨父親生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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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支付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當事人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1、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2、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4、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那么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應支付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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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銀行卡被網絡詐騙了,當事人應立即報警處理,并且保留好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公安機關會予以調查并盡力追回被騙錢財,涉嫌詐騙一般怎么處理1、涉嫌詐騙一般處理方式如下:行為人意識到自己涉嫌詐騙犯罪時,應當主動就近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相關情況,積極主動配合辦案機關做好退贓、退賠工作,涉嫌詐騙被拘留后家屬應該怎么處理涉嫌詐騙被拘留后家屬處理如果是多人詐騙,拘留時間加上檢察院逮捕的時間最長可以到37天,逮捕后一般有2個月的偵查期限,部分案件會延長,偵查結束除有依法應撤銷案件、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否則,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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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令人驚奇的是,趙某竟然是情感性精神障礙患者,曾因詐騙被判緩刑!37歲的趙某大學畢業后在家待業。隨后,趙某注冊了黃石玉泉工貿有限公司,號稱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去年9月底,趙某帶著潘某等人找廠房,并在該市某開發區看中了一座1.1萬平方米的廠房。去年11月21日,趙某和招商部門約定,他20天內付一半房款。于是,該開發區在沒有收定金情況下,與他簽訂了一份價值2000多萬元的購買意向合同。警方調查還發現,早在2004年,趙某就因詐騙被判刑3年緩刑4年,而之所以判緩刑,就因為他被司法鑒定為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礙”。目前,趙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刑拘,警方將再次對其進行司法精神醫學鑒定。那么無業男子謊稱千萬富翁簽2000萬元購房合同詐騙被刑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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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