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絡平臺上賣了一個1100的游戲賬號錢被凍結提示是個人操作失誤要充錢解封買家沒收到號報警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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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2p平臺對于借款協議有法律責任嗎P2P網絡平臺作為居間人,發生糾紛后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按照傾向性意見,P2P網絡平臺作為居間人,發生糾紛后需要承擔責任。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否承擔責任,應按照民法典中關于合同的規定,以居間人是否盡到如實報告義務為標準來判定居間人是否承擔責任。關于責任大小,應當結合借貸雙方及居間人三方各自過錯大小來確定居間人的責任?!睹穹ǖ洹返诹倭邨l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借款時,由擔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墊付借款人欠款,并獲得出借人追索權利的合同。那么p2p平臺對于借款協議有法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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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借款平臺合法嗎網絡平臺貸款合法問題具體看年利息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那么網絡借款平臺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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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指出,如果p2p網貸平臺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臺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此《規定》等于是認同了P2P平臺進行的各種擔保行為,承認了網貸平臺借款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網絡借貸平臺是否受法律保護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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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2P網絡貸款英文名稱為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國內又稱人人貸。P2P網絡貸款是指個人或法人通過獨立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相互信貸。由P2P網貸平臺作為中介平臺,借款人在平臺發放借款標,投資者進行競標向借款人放款的行為。在P2P網貸模式中,P2P網貸平臺在借貸雙方中充當服務中介的角色,通過安排多位出借人共同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來分散風險。P2P網貸平臺申請貸款的流程:1、準備資料:雙方就貸款事宜進行了解、商議,貸款顧問給出貸款方案,借款人就自己的問題考慮后,決定是否貸款;如果貸款提供平臺要求的資料。P2P網貸的風險既多又高這點不假。那么什么是P2P網絡貸款,申請網貸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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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中介,平臺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本文介紹一下P2P網絡借貸平臺怎樣運營。那么P2P網絡借貸平臺怎樣運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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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有些P2P網貸平臺將自己的賬戶用作貸款人與借款人轉賬的中間賬戶,這使得網貸平臺經營者能隨意挪用平臺內的大部分滯留資金。在借貸過程中,P2P網貸平臺都會要求借貸雙方提交詳細的個人信息,有些平臺甚至要求借款人提交親朋好友的驗證信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度,這樣就會形成一個非常大的個人信息數據庫,在今天個人信息被泄露、竊取、販賣事件頻發的環境下,P2P網貸平臺恐怕也難以獨善其身。那么P2P網絡貸款平臺引發的法律風險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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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屬于侮辱誹謗行為2、在網絡交易中,提供交易平臺的網站與交易雙方之間構成居間合同關系的,網站負有民法典所規定的居間人的義務,如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合同雙方如實報告,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等,如果違反這些義務,網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當事人利用網站提供的合同對方的個人信息,通過電話聯系方式與對方訂立了與網絡買賣合同完全不同的新的合同,該新合同與網站無關,當事人因履行該新合同而遭受經濟損失的,網站不承擔賠償責任4、對于同時存在自營商品交易和第三方商品交易形式的網絡交易平臺,在第三方商品交易中,若該網絡交易平臺在商品交易網頁上未采取合理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提示其并非該交易商品的銷售者,則交易相對方有理由相信其系與網絡交易平臺形成買賣合同關系,網絡交易平臺應為買賣合同的主體5、網絡交易平臺注冊協議對消費者的約束力,取決于該協議條款是否違反法律規定而影響消費者權益,并不因協議的單方約定而改變合同成立的要件6、因網絡交易平臺錯標價格引起的合同糾紛,錯標金額差距較大的情況構成顯失公平,網絡交易平臺可因之請求撤銷該合同7、在網絡購物糾紛中,雙方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支付寶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在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權時,可以《支付寶爭議處理規則》&ldquo。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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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貸款平臺被人們視作金融信息服務機構,是提供互聯網貸款的平臺。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申請網絡貸款具有哪些風險以及注意哪些細節。1、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2、網絡平臺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申請網絡貸款時要注意哪些細節1、查看是否有營業執照找到貸款公司后,一定要查看其是否有營業執照,正規貸款公司都是可以出示營業執照的。那么申請網絡貸款具有哪些風險以及注意哪些細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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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金融平臺發展越來越迅速網絡金融股平臺的發展給我國金融秩序帶來了一系列的變化,并催生出多樣化的金融方式。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利益來說,早已經說支付寶為首的已經擾亂了社會的正常金融秩序,并且不具有國家正式的銀行類似的金融機構的資質,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支付寶是否已經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條件?區分社會變革和違法行為因此,深圳追債人認為,我們應理性對待這類新型的網絡金融平臺,不應簡單地將其納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范疇,應進行具體分析。那么網絡金融平臺是否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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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支付平臺的七大法律風險: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已經提過了。《反洗錢法》在明年的1月1日正式實施,對服務機構還是第三方網絡平臺機構要求更高了。央視曾報道過利用支付寶進行套現的問題,我個人也進行了反思,為什么支付寶會成為被套現的焦點,我個人理解支付寶,包括他和其他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有三種:a)支付寶交易量是很大的。b)支付寶的交易沒有成本的交易,并不是支出支付寶的網絡交易是免費的,其他家也有,據我個人所知,不收手續費的交易服務應該是從淘寶的支付寶開始的。那么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有哪些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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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網絡貸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況?申請網絡貸款風險1、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2、網絡平臺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準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3、如果貸款經由網絡平臺代為發放,那么在網絡平臺疏于自律,或內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那么網絡貸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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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借貸的優點是能夠使借款人的借款信息在一個較為廣泛的范圍內傳播,使更多的潛在的貸款人獲知該信息。雙方以網絡借貸平臺為中介,能夠迅速地實現交易信息的互通,從而達成交易。網絡借貸的缺點1、對貸款人的信用以及信息等存在風險網絡借貸雖然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以及其他渠道對借款人基本信息進行調查,但這只是貸款的最基礎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用途很難跟蹤調查,這是最大的風險所在。那么網絡借貸平臺的優缺點分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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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本付息的風險。在P2P網絡借貸過程中,平臺僅僅是在借款人和投資人之間扮演了中介的角色,為借貸雙方提供融資信息配對服務,協助雙方順利完成3、沉淀資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網站等其它人員挪用。(二)借款人的法律風險1、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及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這意味著網絡借貸應當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P2P網站為借貸雙方提供了發布借貸信息的平臺。網絡借貸的特點:一、風險分散:網絡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平臺,P2P這種民間借貸轉移到網絡上,也是因為網絡平臺龐大的用戶群。那么網絡借貸有哪些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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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網絡貸款風險1、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2、網絡平臺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申請個人貸款提前消費成為逐漸被人們接受的生活方式。如何用個人身份證貸款1、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書》并提供必須的資料;2、貸款行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資料進行審查,在三周內正式答復申請人;3、貸款行同意貸款的,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那么申請網絡貸款風險具有哪些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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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貸的辦理手續非常的簡單,很多人在有經濟壓力的時候都會去申請網貸,一些人欠了網貸之后并沒有償還,不是自己不想要償還而是自己沒有能力,所以很多人也會非常在意,那么大家如何合理使用網貸以及怎么保護網貸的出借人呢?正規的貸款中介平臺,往往知名度比較高,網站的質量比較高,頁面的內容豐富,簡單不復雜,并且與其合作的貸款機構比較多。這樣的貸款平臺相對其他的貸款平臺,更加值得信任。那么如何合理使用選擇正規的網絡借貸平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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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交通事故,對方駕駛三輪摩托車逆行將我方當事人撞傷,傷者脛骨平臺骨折等多處傷情,評為十級傷殘,法院判決獲得23萬余元賠償款,對方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客戶為希臘某律所股東,在網絡上遭受了嚴重的網絡侵權,導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戶,天用律師團隊幫助其維權成功,造謠者進行刪帖-道歉-賠償????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F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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