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買房子付款到底屬于誰的歸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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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婚后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關于婚前購買的房子離婚后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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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按揭購買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除了首付款外,其他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多久屬于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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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什么情況下婚前購買的房子可能不屬于婚前財產第一種情況是婚后將配偶名字加在房產證上。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以上我們可以得出:購房合同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的,就算婚前財產。房產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后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余則按出資情況按份共有。那么什么情況下婚前購買的房子可能不屬于婚前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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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前購買的房子可以婚后加名字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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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給子女付房子首付款,子女離婚父母能拿首付款嗎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父母給首付,夫妻婚后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得取決于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父親給子女付房子首付款,子女離婚父母能拿首付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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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典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根據民法典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那么婚前男方出錢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房子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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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后可以加名字,只要另一方同意,就可以去房產局直接加名字。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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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房產證,僅僅是婚前購買房屋期待權的延續,而房產管理部門發放房產證的行為,實際上是一方婚前期待權在婚后演化成物權的過程。關于婚前購買房子寫兩個人名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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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父母購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嗎,公證要夫妻雙方到場嗎需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公證為一方個人財產,需另一方同意。各地的房產證版本不一樣,婚后共同共有的房產有的地方證上就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有的地方就寫兩個人的名字。寫一個人名字的房產證其實是把另一個人給隱藏了,那個人就是隱性共有人,雖然房產證上沒有他的名字,但是他也是房子的產權人之一。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婚后父母購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嗎,公證要夫妻雙方到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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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外,城區發展的總趨向基本代表了樓市今后發展的空間,若想買到能夠升值的好房子,不僅要關注近兩年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主要方向是什么,還要了解當地的市政規劃等相關部門,今后會有怎樣的動作。一些樓盤看似偏冷,但并不代表幾年后它還是如此。另外,小區配套物業管理水平也會影響樓盤的升值潛力,這就需要在買房時選擇好的品牌,因為信譽好的開發商,能夠為樓盤物業發展打下良好基礎,這樣,即使以后需要換房,自己的房子也會有升值的希望。好的規劃設計能夠體現其自身的價值。那么購買什么樣的房子能升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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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購買的房子妻子該不該分一半不能。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后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后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那么婚前購買的房子妻子該不該分一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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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會屬于共同財產嗎其答案是不屬于的。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該房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該房屋不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那么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會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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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房屋過戶后,雖然你沒有搬出,但造成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的原因是倪某沒有按協議及時付款給你。因房屋漲價,倪某的違約行為造成了你不能購買原定同等條件房屋。關于離婚房子漲價部分怎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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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你們之間的離婚協議包括財產分割內容是有效的。你們簽訂離婚協議后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登記因此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現在房屋漲價是對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你不能用原定的錢購買原定同等條件房屋的損失。民法通則第111條第112條分別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據此你以房屋漲價為由要求對方增補房價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據的。現在你可以申請有關部門對該房屋重新進行價格評估根據其增值要求對方在原有25萬元補償的基礎上給你增加補償。那么夫妻之后分割房產沒有及時付款,現在房子漲價了能要求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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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遇到有二次抵押房屋的房子,就算房東自己想辦法還貸款,也應謹慎購買,第二種是房屋是全款購買的,但是房東拿著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相信很多人在買房時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就是房子還有房貸未還清,或者還有抵押貸款未還清,房東又沒錢還貸款,會要求購房者提前支付首付款或全款用于還貸款,總之,有抵押的房子能買,而且在某些情況下,擁有抵押品甚至可以增加獲得貸款的機會,遇到抵押房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正常房貸如果房屋只有正常的房貸抵押,那么是很正常的,這種房子是可以購買的,不過盡量不要選擇幫房東還房貸,這樣做有一定的風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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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勝訴判決后立即進入執行程序,每周定時分三次催促執行法官,終于幫助客戶吳總催下了結果,不但主張到了本金還有利息,延遲付款的利息也同步執行劃扣到位,收到吳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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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婚前男方出資購房,房產登記女方名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明確表示購買該房屋贈與女方,那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產,就屬于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第二,如果男方在婚前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房子,即便是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要是這夫妻倆婚后要鬧離婚,這套房產也不一定會五五分割。 一般法官會根據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以及各自對家庭的貢獻,來決定房產的分割比例。 你清楚了嗎?如果您有法律問題,關注我,幫您解決。
看著簡單的離婚糾紛,判決書卻長達10多頁,在辦理過程中不但查出對方轉移財產,同時查出婚內借款償還婚前的房子首付款等,以為法院無法查實,經過律師一次次的提交調查取證申請,爭取到了撫養權,從照顧婦女兒童的角度,判決對方支付我方95萬元補償,比我們想跟對方談判的金額多兩倍,所以在法律面前,只要努力爭取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