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中給對方轉賬分手后能追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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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彩禮系當事人一方以結婚為目的支付給另一方的錢物,如婚姻關系不能締結,給付方有權請求返還。而轉賬金額為“520”、“1314”、“88888”等寓意表達愛意,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贈與財產的行為是以結婚為條件的,則屬于戀愛期間的一般贈與,不屬于彩禮,給付方不能要求返還。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注意,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既不屬于婚前贈與,也不屬于彩禮。一般意義上的贈與,即無償轉移財產的贈與行為,一旦贈與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則不論將來婚姻關系是否得以實現,贈與人都無權收回贈與財物。那么表達愛意的轉賬是否屬于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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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談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以要回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談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轉賬的性質而定,如果是借貸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如果是贈與的,一般是不能要對方還的。解除同居關系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同居戀人在分手解除同居關系中,一些女士把“青春損失費”解釋為“貞操費”、“辛勞費”甚至“衰老費”。但是,這些在法律上都是得不到支持的,解除同居關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法院也不會受理。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如果同居期間的其他權利受到侵害,比如身體健康權,財產權等,是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的,只不過此時的“賠償”不同于單純的解除同居關系而要求的賠償。那么談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以要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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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 轉賬記錄只是證據的一種,起訴應當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情侶分手后,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起訴,但要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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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女朋友分手后應該還錢嗎,有法律依據嗎分手后錢是應該償還的。因為大宗物或金錢基于戀愛關系或婚約關系而存在,以與之結婚為前提,一旦這個關系不存在,喪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財物就失去基礎,再占有此項財物則屬于不當得利,應當返還。贈送財物的行為就是一種贈與民事法律行為。該行為可以附一定的條件,當條件未成就時,贈與行為就不發生法律效力。男女在戀愛期間為了結婚往往會提前贈送大額財產,這就構成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這與雙方在平時交往中出于禮節而贈送禮品的贈與行為是有區別的。那么男女朋友分手后應該還錢嗎,有法律依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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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戀愛期間的轉賬,性質如何認定?分手后能否要回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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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能夠證明轉賬的用途便不屬于借貸或許大家在熱戀的過程中不會考慮太多,轉賬時就直接轉了,或許就是為了滿足對方的一些心思,但真的分手了之后會做出很多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尤其實在關于錢財這方面上,更是會有無限的糾紛,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該不該還,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不該還,那么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轉賬的用途,便屬于借貸了,會存在找對方借錢的成分在其中,雖然可能真實情況并非如此,但一旦兩個人有矛盾,再好的感情都將失去,也就會做出很多傷害對方的事情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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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以女友名義購房,法院判決分手時女方需返還購房款雙方終止戀愛關系,喪失了談婚論嫁進而締結婚姻的可能,理應返還對方房屋的出資款,否則有違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行為準則。由于李先生非本市戶籍屬限購范圍,因此兩人商議后決定由李先生出資,以小文的名義買下了這套房屋。此后,李先生分幾次向小文轉賬,并通過小文全額支付了購房款項。庭審中李先生表示,兩人相識后確立了戀愛關系,因談婚論嫁進而由他出資買房,該房屋并非贈與。現雙方已終止戀愛關系,結婚目的已無法達成,故對李先生要求小文返還575萬元的訴請依法應予支持,對其要求獲得該房屋升值款115萬元的訴請則不予支持。那么戀愛期間以女友名義購房,法院判決分手時女方需返還購房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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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屬于附義務的贈與可以要回,在司法實踐中為另一方的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會被認定為是贈與,6、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1、一般情況下,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分手了,轉賬的錢還能要回嗎,3、分手后轉賬的錢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轉賬金額具有特殊含義,或者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消費了這些資金,那么這些款項可能會被視為一般贈與,分手后不需要返還。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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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法院判定返還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在戀愛期間,雙方進行的財務交易應當視為無償贈與,除非有明確的借款意思表示,因此,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轉賬記錄視為無償贈與,不能要求返還,三、總結總的來說,戀愛期間轉賬記錄一般視為無償贈與,不能要求返還,如果雙方最終沒有結婚或者分手了,一方能否根據轉賬記錄要求另一方返還錢款呢,4)在李先生和王小姐的案例中,如果沒有明確的借款意思表示,且不存在上述情況,那么李先生不能要求王小姐返還轉賬的錢款,他能否依據轉賬記錄起訴王小姐要求返還這些錢款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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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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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外,如果這筆轉賬是贈與行為,但屬于彩禮等特殊財產,那么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返還的,如果小明能夠提供證據證明這筆轉賬是借貸行為,比如有借款協議、聊天記錄等,那么法院可能會認定為借貸行為,小紅需要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小明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這筆轉賬是借貸行為,或者法院認為這筆轉賬是贈與行為,那么小紅就無需返還這筆錢,對于戀愛期間的轉賬行為,建議雙方在轉賬前明確轉賬的性質,比如是贈與、借貸還是不當得利。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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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然而,隨著交往的深入,李先生和林小姐開始因瑣事不斷發生爭執,雙方關系逐漸惡化。2009年6月,雙方一致同意分手。但雙方對所購房產如何處理產生糾紛。李先生認為該房產首付款和每月貸款均由其個人全部支付,林小姐沒有出資,該房產應歸李先生個人所有。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房產登記在李先生和林小姐雙方名下,應為雙方共同共有,但考慮到李先生對共有財產的貢獻較大,法院酌情判定李先生享有房產70%的份額,林小姐享有房產30%的份額。因此,情侶購房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并要保存好出資證明,以便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盡量減小損失。那么戀愛期間購房,分手財產房產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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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戀愛期間發的紅包要歸還嗎關于是否需要償還該筆款項,需要以給付款項的性質決定,如果該筆款項定義為借貸或者不當得利,或者是以結婚為特定目的的贈與,則女方需要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而上述糾紛中,男女之間屬于戀愛的關系,男方給女方發的紅包以及轉賬的數字及附言都代表一定祝福或者情侶間相互愛慕、贈與的含義,且并無借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明顯不符合一般民間借貸特征,所以應認定為贈與,該筆款項女方是不用返還的。那么分手后戀愛期間發的紅包要歸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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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子為愛瘋狂貸款轉賬,50萬半年后需還150萬,就是這套路滿滿的“套路貸”,讓我們在看看具體情況吧!隨后“萌萌”說自己老家給自己定了親,收了10萬元,但自己心屬下李先生。李先生知道后,二話不說,拿出十萬元給“萌萌”贖身。“萌萌”開始用各種理由向先生借錢,自己考公務員打點關系,姐夫投資裝修公司,親人去世處理后事等,理由五花八門,共騙取149萬后,其中有50萬是李先生借來的高利貸,半年后李先生被告知要還150萬,高利貸催債上門的同時,李先生就被女友拉黑了。而在兩人交往期間,“萌萌”一直以家人不讓為理由不與男子見面,但期間還派所謂的“大姐夫”來杭州考察先生。那么男子為愛瘋狂貸款轉賬,50萬半年后需還150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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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方交往自愿轉賬的錢可以要回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在交往的過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轉賬,而女方沒有詐騙行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錢的,但如果女方有詐騙行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被騙的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從中受有損失的一方,可以積極采取法律措施。按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并且超出索取財物的范圍的,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罪犯處理。一旦確定對方屬于婚姻詐騙,掌握到相關證據后,建議直接到公安局報案。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具體得根據當地的規定,已經達到相應詐騙數額的,那么將會認定為詐騙罪,并且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么男方交往自愿轉賬的錢可以要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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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運輸費,中間人有連帶支付責任嗎?邢先生對如何要回運輸費心急如焚,窮盡了自己所有的辦法依然沒有要回運輸費!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他的難題才得到了解決!天用專案組通過案件詳細分析,認為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是解決邢先生要賬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于是整理證據資料啟動立案工作。 面對庭審中王某與宋某的各種狡辯,天用律師拿出微信記錄、資金轉賬記錄、錄音等全面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法院判決王某全額支付邢先生的運費,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