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被詐騙了,沒享受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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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3、法律主觀:如果 不簽訂勞動合同 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雙倍的工資,收了定金后違約,賠償的方法如下:收了定金后如果是收受的一方違約的,應當雙倍返還給付方定金,收定金違約賠償如下:收了定金后如果是收受的一方違約的,應當雙倍返還給付方定金,故意不簽勞動合同詐騙是否需要支付雙倍工資1、也就是說由于勞動者故意或不愿意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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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定詐騙罪還是會判刑,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間派出所應當繼續偵查案件,是否會被判刑取決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真正存在有犯罪行為,判刑與否的最終決定權在法院,只要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且犯罪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就需要判刑,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詐騙罪被取保候審會被判刑,具體如下:取保候審后,如果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法院是要被判刑,犯電信詐騙罪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后 ,如果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法院還是要被判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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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因此,詐騙行為人&ldquo,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rarr,2.行為人往往通過虛構事實、隱瞞事實取得受害人信任,詐騙行為人在借款時都會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于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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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表現為行為人假冒軍人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冒充的是非軍人的身份,如冒充黨團員、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營或集體企業單位的管理人員、采購員等,進行招搖撞騙活動的,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冒充的是非軍人的身份,如冒充黨團員、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營或集體企業單位的管理人員、采購員等,進行招搖撞騙活動的,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冒充的是非軍人的身份,如冒充團員、烈士子弟、私營或集體企業單位的管理人員、采購員等,進行招搖撞騙活動的,不能構成本罪。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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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用戶來說,申請了網絡貸款卻無力還款,主要是因為用戶沒有考慮自己后續的還款能力,這就要求用戶在申請貸款時,一定要有預見性網貸逾期無力償還怎么處理網貸無法償還的話,可以去聯系貸款平臺的客服人員進行協商,將自己暫不具備還款能力的情況向對方說清楚,并提供相應佐證資料,表明自己不是故意欠款不還,以及表達自己誠心還款的想法,然后可以嘗試提出延長還款期限、分期償還欠款的申請,貸款平臺應會酌情考慮,被網絡詐騙了還不起貸款怎么和銀行協商欠了網貸無力償還怎么辦用戶無力償還網絡貸款,最好是選擇與網絡貸款機構進行協商還款。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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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當前的經濟社會中,工程款詐騙案例屢見不鮮,其手法多種多樣,涉及的金額也往往非常巨大。一旦企業或個人陷入此類騙局,不僅經濟上遭受重大損失,而且可能會對信譽和后續經營造成長遠影響。因此,了解如何正確應對并報案至關重要。本文旨在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分析工程款詐騙案件,并提供相應的處理流程,幫助受害者盡快挽回損失。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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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合同詐騙罪的追訴標準是什么如果當事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或者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那么就構成合同詐騙罪,公安局就應當立案追訴,4、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如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5、法律主觀:合同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5、法律主觀:合同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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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放價上漲的趨勢勢如破竹,小梁毫不猶豫的賣了幾套房產,沒過幾年他購買的房產坐地起價,漲勢兇猛,小梁對自己的投資眼光感到非常驕傲。轉眼到一個月了,小梁想怎么還沒有還錢的動靜,感覺不對勁就到老房子去找買主,可是買主就是不承認欠房款的事情,一口咬定應經全部交清,小梁拿出合同一看,也根本沒提欠款這一條,都怪自己當初著急忘加了這一條,氣憤之下,小梁找到了一家討債公司,討債公司根據小梁提供的線索進行了一番工作后,在最短的時間內,要回了買主所欠的一半房款,這回小梁算是放心了,遇事再也不粗心大意了,討債公司全部收回房款真是花小錢辦大事。那么房屋買賣詐騙,如何追回騙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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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型詐騙與民間借貸糾紛的區別(一)借款型詐騙與民間借貸糾紛的比較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并&ldquo,因行為人使用詐騙手段的不同又構成不同類型的具體詐騙罪,以借款為名實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之實的詐騙稱為&ldquo,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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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詐騙罪的 立案 標準各地不一,一般是2021元到5000元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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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詐騙罪定罪量刑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合同詐騙罪立案追訴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2010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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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糾紛會坐牢嗎 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買賣合同糾紛會坐牢嗎 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合同糾紛會坐牢嗎一般情況下買賣合同糾紛屬于普通的民事糾紛,沒有觸犯刑法的情形下不會被判刑,法律分析:合同欺詐一般不會坐牢,但是如果存在利用合同詐騙,構成合同詐騙罪,會坐牢。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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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刑法合同詐騙規定一、合同詐騙罪刑法條文如何規定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數額較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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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崗位發生變化,部分職工因年齡偏大,感覺不適應制衣車間新的崗位工作,于是該部分職工轉崗3個月后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指出是因為原車間撤銷,屬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根據《勞動法》第26條的規定,應享受經濟補償。職工不服,申訴至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于因勞動者崗位變更引起的爭議應依據上述規定精神處理。因此,仲裁委認為,該科技紡織公司積極創造就業崗位,不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職工在不同意變更工作崗位、又不選擇其他工種的情況下,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不能享受經濟補償。最終,仲裁委裁決駁回了職工的仲裁申請。那么本案職工能否享受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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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且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償還能力而借錢給借款人的,則會構成詐騙,并且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償還能力而借錢給借款人的,則會構成詐騙,關于借錢不還的老賴會不會坐牢的問題,下面由我為你詳細解老賴欠錢不還一般情況不會坐牢,債權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老賴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或者拍賣,4、借錢不還不一定算詐騙,具體原因如下: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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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當中長期受壓迫的男性當事人,開完庭后的感悟“這次開完庭我感覺整個人都舒暢了很多”??希望當事人未來可以收獲簡單的幸福快樂??
幫助客戶拿到工程款的那一刻,感覺所有的努力都是有價值的,15年的新農村改造工程,工程已經多次被覆蓋整修,工程量無法確認?不認可張總實際施工人身份?看天用律所如果幫你化解糾紛?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借走了上百萬人消失,能告他詐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