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的交房日期已經過了1年了我這個能不能購房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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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只要出現了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購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不會因為有了貸款而影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開發商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屋可以退房。不可以解除貸款合同但解除購房合同,并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退房后貸款合同仍然有效,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購房者仍應履行還款義務。在購房者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取得開發商返還的購房款后,購房者應及時與銀行聯系,協商提前還款事宜,將剩余貸款本息提前償還給銀行,終止貸款合同。那么想解除購房合同貸款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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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你的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按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法律上,這種情況被稱為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是不符合勞動法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所以,此時,網絡公司已經不能采用終止勞動合同的辦法結束與小羅之間的勞動關系了。即使小羅同意公司的提議,了斷雙方的勞動關系,也只能屬于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那么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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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了首付只拿到收據沒拿到購房合同怎么辦當你和開發商簽完商品房預(售)合同后,開發商會拿著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備案,備完案后再送到銀行辦理銀行房貸手續,準確的說,當開發商在房管局備完案后,理應給購房者一份簽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數開發商會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開發商擔心合同里的一些條款,將來會限制自已.比如說面積數、交房標準交房日期,但是樓上說的價格變動我個人覺得問題不大,價格這一塊已經走到了簽署買賣合同這一步了,開發商不會輕易改動的。那么交了首付只拿到收據沒拿到購房合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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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個月后,公司收到勞動爭議仲裁委的開庭通知書,劉小姐要求公司支付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3個月經濟補償金以及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代通金,總共將近2萬元。劉小姐沒有否認自己提出辭職,但是認為自己按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公司卻在法律規定的日期之前與自己解除了勞動合同,應當屬于公司單方解除合同。因此,在這個案例中,劉小姐已經在辭職報告上明確了自己繼續履行勞動至10月12日,而公司提前開具退工單,實質上是剝奪了劉小姐合法的勞動權利,屬于公司提前單方解除劉小姐的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公司不能單方面提前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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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不可抗力”的約定應該說是正確的。比如有的合同對“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銷售方不承擔責任。因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因此,如果銷售方所交房屋超過雙方約定的面積誤差范圍,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那么購房者經常會遇見的合同陷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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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購房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購房合同范本(標準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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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合同注意事項第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第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第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第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那么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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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國法律對合同解除的條件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表明了對合同解除的允許與限制。合同法使解除的條件更科學,如已承認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一般的法定解除條件,已全面承認約定解除等。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那么遲延交付購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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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了購房合同,能不能退房不能一概而論。(二)已簽訂購房合同已經簽訂購房合同,房管局也備過案,但是房子還沒有交付,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這個時候買房人想退房,可以先找開發商協商。(三)入住入住意味著已經交房,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和第二種情況類似,但也有所不同。另外,購房者還應和物業公司解除已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四)房產證辦下來了房產證辦下來了,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再退房,很難實現。而且,如果開發商先為買房人墊了款,房產證下來之后,買房人拒絕付款或因為其他原因無法付款的,開發商有權有權買房人退房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簽了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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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去年8月,陳某向邱某發出催告函,邱某回函稱,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進行,同意終止合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陳某對此不予認可,認為這套房屋是在2004年被法院查封的,現已失效,如果邱某真正愿意履行合同,是能夠解除查封的,于是將邱某告上法庭,要求邱某繼續履行合同。法院認為,陳某與邱某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的表示。現在邱某只要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措施,就能消除訴爭房的轉讓障礙。那么房主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卻依然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以致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判決房主與購房者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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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業主遇到開發商或賣方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后,如果開發商或賣方經法院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5、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標準如下: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交樓而需要補償的錢是從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開始計算的,違約的金額從買房款的萬分之3到萬分之5不等,6、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在1%-1‰之間,違約金按房價款的總額計算,消費者沒有損失不能成為開發商免責理由,開發商違約賠償標準是什么1、開發商違約的賠償的標準如果是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可以按照逾期交付的時間進行計算,或者具備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利息參照規定的金融機構的利息計算,3、房屋延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標準如下:每延期一天,違約金按照合同總價的0.1%計算,已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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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15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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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購房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的情況有:(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3、法律分析:可解除購房合同的情況有:(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如果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從而導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有關機構核驗后屬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申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可申請出賣方賠償損失,2、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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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未告知買方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一、解除購房合同的告知函怎么寫解除購房合同告知函致XXXX開發有限公司先生/女士本人與貴公司做為雙方當事人于2013年1月5日簽訂了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約定貴公司作為房屋出賣人應當在2014年4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合同項下的房屋XXXX中心2樓4層XX號和XX號房但截至2014年XX月XX日貴公司不能向我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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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正式合同時首付款萬,尾款 萬元于簽訂正式房屋購買合同后 個月內付清。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___整,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__ 天,甲乙雙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號前到富鑫房產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入住意味著已經交房,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和第二種情況類似,但也有所不同。另外,購房者還應和物業公司解除已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那么正規購房合同定金收據格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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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居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簽訂居間合同后,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間費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