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與親戚大額交易被要求使用現金無法簽合同這樣的錄音有法律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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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親戚朋友借錢時,如果我們沒有錢的話一般會選擇去銀行做擔保幫他們貸款,很多人因為自己的感受,不得不幫助別人做出保證。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一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而對于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那么幫親戚朋友做擔保貸款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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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糾紛前商鋪賣給親戚有效嗎債務人在債務糾紛中將商鋪無償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轉讓給親戚的屬于逃避債務的行為債權人可以使用撤銷權撤銷轉讓行為。怎樣解決個人債務糾紛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那么債務糾紛前商鋪賣給親戚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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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借款合同沒有借條可以嗎1、借條其實就是簡單的借款合同,如已經有了借款協議,可不再寫借條。依據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除了金額較小的借款,可以在做出合理解釋的基礎上主張現金交付外,大額的一般要求有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據證明錢款已如實交付。這主要是因為民間借貸案件中虛假訴訟比例過高,法院加強了對錢款如實交付的審查和認定。那么有借款合同沒有借條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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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朋友定購了房子,交了大額的定金,然后又不想要了,就沒簽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而他和開發商簽署的認購書中專門有一條約束這種情況,其上約定“買方已閱讀了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就合同條款已協商一致,如買方以不同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或以就合同條款不能協商一致為由拒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買方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那么簽訂定金合同一定要謹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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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此,雙方協商后決定,由張某的親戚陳某出面作擔保,將70萬元借款期限延長至2008年6月15日。不過,石獅法院近日一審判張某償還70萬元本息,并認定擔保過期,判陳某免擔保責任。未約定保證期限,半年就會過期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陳某自愿為借款作擔保,并自愿按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承擔保證責任。律師說,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是最基本的。那么擔保合同有效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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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張某可以和舅舅補簽一個借據,就還款事項進行協商,約定好還款期限。這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對于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那么親戚來借錢是否需要寫借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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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買房現在已成為一種流行的方式。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是自己的親戚嗎?對于銀行貸款買房擔保人的規定,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法律是擔保人可以是親戚,但是銀行可能自己規定一些擔保條件,規定不能是親屬,所以要看貸款銀行有何具體規定。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1、與本案無牽連;2、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那么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是親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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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僅進行口頭約定而不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往往易引發糾紛。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以核實借款人信息,并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一并保存。民間借貸中應盡量簽訂規范的借款合同,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內容明確、完備的借條,避免產生糾紛。當事人在民間借貸中要謹慎選擇使用借條、欠條及收條。發生糾紛時,上述憑證也可以作為存在民間借貸關系的證據,但如果缺乏相應的借款合同仍可能有較大風險。那么向親戚朋友借錢,要注意防范這六大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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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額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注意事項一、確認抵押權、保證等擔保的合法有效二、訴訟前財產調查三、起訴準備四、庭審審理焦點這里的大額民間借貸糾紛一般指的是500萬以上標的的訴訟。如借貸發生在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但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有時可能辦理在了債權公司負責人或指定人丙名下。以上只是舉了現實中常見的例子,原告在訴訟之前一定要審查借貸合同主體同抵押關系主體是否一致,并認真研究抵押權是否合法有效的問題。實踐中對待上述抵押權的困境,一般由甲方法院于乙方法院進行溝通,如協商未果,可申請共同的上級法院指定執行管轄,但實踐中操作難度較大。那么大額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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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法關于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案情介紹:在案例中,孟先生的親戚(即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租給鄭先生是造成糾紛的直接原因。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以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經協商,承租方鄭先生、出租方孟先生及中介公司簽訂了三方《房屋租賃合同》,租期三個月,同時承租方鄭先生向孟先生、中介公司分別支付了2400元租金和800元中介服務費。于是鄭先生要求孟先生和中介公司立即退還其所交租金和中介費。那么合同法關于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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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官解釋,本案中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期限,而法律明文規定,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只有半年。為此,雙方協商后決定,由張某的親戚陳某出面作擔保,將70萬元借款期限延長至2008年6月15日。不過,石獅法院近日一審判張某償還70萬元本息,并認定擔保過期,判陳某免擔保責任。律師說,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是最基本的。擔保合同一般是借貸合同的附屬合同,只有借貸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附屬合同主張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普通民事訴訟期限為2年,因此法律規定的擔保期限最長也是2年。那么擔保合同期限有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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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職場上很多人從原來公司跳到競爭對手那里,絕大多數是受利益驅使的。特別是那些掌握原公司研發機密、大量客戶資源的人才,更受競爭對手的青睞。甚至有的競爭對手用盡一切手段來挖這些人,優厚的薪金待遇是他們慣用的手段。有的公司會主動提出替所挖員工承擔大額的經濟補償,以便該員工獲取自由。簽訂競業禁止合同并不是為了將人才長期禁錮在某個崗位上,而是希望通過這一渠道保證企業利益及人才的合理合法流動。競業禁止發展的結果將造就“經濟化處理”的新型人才流動模式。“花錢買自由”將成為高級人才流動的新趨勢。只要是真正具備價值的人才,就不怕沒人給埋單。那么簽競業禁止合同≠鎖定終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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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親戚間無期借款如何處理最好寫一份字據。如果其確有財產或工作單位,當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審判后作出公告送達,后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借款人有單位的話,工資就屬于其他可供財產,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資中將欠款扣除。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那么親戚間無期借款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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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特立此據借款人,日期,3.茲因近來手頭不便而向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元整。那么跟親戚借錢怎么寫借條最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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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1月22日,湯某與中鐵十八局南寧某項目部負責人在xx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和解協議》,中鐵十八局南寧某項目部承諾在本月30日前先將105萬元支付給湯某,其余130多萬元按湯某的授權在明年元月上旬向指定收款人付款。自此,在本站熊律師的努力下一起240萬的糾紛終于圓滿解決。11月26日下午,熊律師接到湯某愛人的電話訴稱,其已收到中鐵十八局的105萬工程款。去年11月,湯某與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南寧某工程項目經理部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后熊律師在與中鐵十八局項目負責人不斷進行溝通、談判,最后促成了《和解協議》的簽訂,一起二百多萬的經濟糾紛終獲平息。那么一起大額金錢的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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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欠款糾紛,經過多次對賬、談判、以訴促調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要賬要遵循規律
女方為了快速離婚,在離婚訴訟中給男方4萬補償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沒讓法官寫雙方各自名下財產各歸各有,無其他爭議。男方以此為由進行離婚訴訟要求分割女方大額支出,案件經歷一審、二審,女方勝訴。 結果是圓滿的,過程很讓女方煎熬,離婚訴訟中把條款寫全,可以避免這樣的麻煩。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