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是老爺子的老爺子已去世兒子在拆遷后結婚婚后上房辦理房產證是兒子兒媳兩人名子這種情況屬于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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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更為重要的是,王女士出資購買的該公房承租權,該房屋性質上類似于私房,其動遷利益一般歸出資人所有,動遷房屋在冊戶籍4人,分別是王女士和她的兩個子女蔡先生和蔡女士,以及蔡女士的兒子高先生,公房動遷補償款分割原則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被拆遷后,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應歸出資人所有,動遷時,蔡女士和兒子高先生戶籍雖在系爭房屋中,但自戶口遷入后,均未在系爭房屋內實際居住,綜上,本院判決:系爭房屋的動遷利益應歸王女士一人所有,法院經審理認為,系爭房屋為王女士出資購買取得,且承租人一直登記于王女士名下。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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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兒子死了兒媳不管公婆有繼承權嗎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而這種義務兒媳是沒有的,但如果兒媳不照顧公婆的,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公婆可以多分遺產,兒媳可以少分。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兒子死了兒媳不管公婆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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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兒子去世后兒媳對男方父母有繼承權嗎兒媳在喪偶之后無論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對公婆履行了贍養義務,就可以繼承公婆的遺產。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了法定繼承人哪些人還能繼承遺產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參與繼承外,民法典第1131條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這種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兒子去世后兒媳對男方父母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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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胡某的父母為兒子結婚買了一套商品房,還添置了不少大件家電。此外,胡某家有一枚祖傳的翡翠戒指,慣例是婆婆傳給兒媳,胡某的母親將這枚戒指傳給了陳某。婚后4年,胡某陳某性情不合打算離婚。胡某父母不知道當初他們給兒子買的房子和電器屬于誰?兒媳婦是否也能分得房產?但是,胡某的母親將祖傳戒指在胡某婚前給了陳某,應認定為贈與陳某個人,屬其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胡某的母親無權要求陳某返還。那么父母婚前替兒子兒媳買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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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兒子結婚時,為了討兒媳歡心,婆婆給了買房錢及裝修款。2014年12月1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判決駁回原告鞏*華的訴訟請求。當日,作為婆婆的原告鞏*華,為表示關心,便為二被告交納了12萬元的首付款;此后第8天,婆婆又往兒媳婦滕-英的銀行卡里轉賬6萬元。傷心之下,兒媳婦滕-英于2014年9月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原-樹離婚,現該離婚案件正在審理之中。但被告滕-英辯稱,雙方間不存在借貸關系,也無借款事實,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那么兒媳兒子鬧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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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拆遷了兒媳要離婚財產怎樣分法律分析:拆遷了兒媳要離婚財產怎樣分:具體要看情況,結婚前買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婚內拆遷款離婚能分嗎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拆遷補償款離婚就可以分割,離婚拆遷款如何分割法律分析:離婚時拆遷費一般是給與房屋產權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產權是夫妻共有的,拆遷費應當由夫妻協商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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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林某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這么狠心,遂將兒媳等人告上法庭,她認為該份遺囑并非楊某所立,向法院申請對遺囑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林某悲痛回國卻發現兒子楊某在生前立下遺囑,將千萬元遺產和多處房產均分配給了兒媳葉某和孫子孫女,為了進一步弄清遺囑的真偽,三水區法院同意了林某的申請,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對遺囑的簽名筆跡、形成時間等內容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遺囑有問題葉某稱,遺囑是楊某在臨終前立下的,當時楊某神志清醒,而且還有兩位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簽名證明,記者從法院方面獲悉,在法院的主持下,婆媳日前達成調解協議,媳婦葉某向家婆林某支付遺產款450萬元,至此,這場遺產爭奪戰落幕,兒子在生前立下遺囑,將千萬元遺產和多處房產分配給了兒媳葉某和孫子孫女。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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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兒媳在面臨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時,應當了解法律規定并保留相關證據,同時尋求專業法律援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了解法律規定兒媳首先要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以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與拆遷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實際操作中,兒媳在離婚時可以主張分割婆婆名下的拆遷補償款或安置房等財產權益,拆遷了兒媳要離婚財產怎樣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當平均分割,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兒媳與婆婆或其他家庭成員因拆遷補償或房產分割產生分歧,進而導致離婚,那么這個分歧將成為離婚財產分割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這些措施,兒媳可以更好地應對拆遷后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并為自己爭取合理的權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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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兒子失蹤父母對兒媳管理財產有意見的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人民法院不得主動宣告失蹤。民法通則第二十二條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的下落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失蹤宣告。那么兒子失蹤父母對兒媳管理財產有意見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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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7年前張女士同意兒子賣掉了自家的老平房,當得知現在拆遷能換高額補償時,“健忘”的張女士帶著4個女兒將兒子起訴到法院,稱對賣房一事毫不知情。得知這一消息后,張女士和4個女兒將兒子和李某起訴到法院,稱兒子是在他們母女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房,請求法院判令房屋買賣協議無效,退還該房屋。法院認定,張女士之夫去世后,其兒子作為唯一男性繼承人,與李某達成買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不違背當地農村風俗。張女士由于村里拆遷改造,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協議無效,顯然不利于交易安全,且涉案房屋已被拆除,已經不可能返還。那么得知拆遷能換高額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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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得知補償款被兒媳領走,劉婆婆很傷心。上月,她找到自己,稱婆婆在兩路大女兒家里,年老多病行動不方便,讓她代領補償款。劉婆婆認為,一定是兒媳私下用舊身份證、戶口簿去冒領開發款。龍興鎮政府副鎮長鄧朝貴稱,政府將督促徐宗智將補償款如數交還。在沒有取得老人委托的情況下,她領走補償款,侵犯了他人財產權,屬于欺詐,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其次,發款單位有義務審核領款手續。劉婆婆有權向發放單位領取款項,發放單位應自行糾正、追回錯誤發出的補償款。何律師認為,這筆補償款有一半屬于劉婆婆,其余一半由劉婆婆與3個子女共同繼承。劉婆婆的兒子去世,其孫女可以代為繼承。那么兒媳被指領走婆婆拆遷補償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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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宅基地拆遷兒媳婦能分嗎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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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兒子繼承遺產兒媳婦有份額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后,繼承的遺產一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明確規定由一方繼承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兒子繼承遺產兒媳婦有份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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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財產可以只給兒子繼承不給兒媳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是有權將只遺產給兒子繼承的,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明確遺囑只由兒子繼承,而兒媳不繼承。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財產可以只給兒子繼承不給兒媳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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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每天勝訴判決不斷,坐等對方上訴。此案件是處于信任自己的同胞兄弟,在拆遷時根據拆遷辦的要求簽署了放棄拆遷利益,沒想到有一方想獨吞,經過我們努力,最終均分。
兩位律政佳人強勢出馬,庭審中據理力爭,守護了5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僅支持了對方2萬6千元的周轉費。業務精湛、至真至誠、實至名歸!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區拆遷房和補償款產生分家析產糾紛,經過在庭審中全力爭取,我方勝訴,獲得房產和補償款合計價值上百萬!只有委托專業的律師,結果才會更有保障!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