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輔導員因為我今天釘釘晚了點提交打卡而限制我出校自由 這算違法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于外國僑民來講,要是在我國境內辦理復婚手續的話,也是要遵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3、簽名。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5、復婚登記證。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于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關于申請變更撫養權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材料有哪些1、法律主觀:民間借貸糾紛需要的證據材料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如借貸合同或者借條等,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證據,如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等,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于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由其自己提供相應的證據,可是債權人主張債權需要提供證據,具體包括證明原被告身份的證據、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有擔保人的還需要提交擔保人的信息等,可是債權人主張債權需要提供證據,具體包括證明原被告身份的證據、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有擔保人的還需要提交擔保人的信息等,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書面證據,如借條、欠條、借款合同、收據、還款計劃書、還款承諾書等債權憑證,5、法律客觀: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第原告(債權人)應提供: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債務糾紛案件訴訟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法律分析: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八)近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第十四條規定的人員,提交受傷害職工委托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五)其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如:可讓申請人提供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工商注冊信息表(應有工商部門蓋章)、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住院(門診)病歷復印件、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包含事故經過、原因分析等,需參與調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工傷(亡)事故申報公示情況報告、工資發放憑證、受傷職工事故發生日工作證據(如考勤記錄、打卡記錄、排班表等)、證人證言等相關的客觀證據材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那么民法典中變更撫養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民間借貸糾紛案所需證據一、當事人訴訟主體適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出借款項時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很有必要),3、如果沒有借款合同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的其他證據,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4、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合同等證明擔保事實存在的證據,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債務糾紛證據類型:1. 書面合同或借條合同或借條是證明雙方達成債務關系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3、發生 交通事故理賠 糾紛時,申請 交通事故 賠償的材料具體如下: (一)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 證據,交通事故糾紛起訴要提交哪些材料1、因交通事故起訴時,需要準備如下材料: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肇事 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 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法醫鑒定 材料、交通事故 傷殘 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要求賠償的,原告還需要準備證明所受損失的證據。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申請出國結婚須提交哪些證件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于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護照中附有B字編號出境登記卡的人員,須憑護照。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那么民法典中撫養權提交案件多久可以審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申請撫養事實公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收養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張;2、提交收養子女的申請書;3、婚姻狀況證明;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5、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6、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訂立的書面收養協議;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需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收養公證辦理的步驟1、申請,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授理機關進行處理。那么申請撫養事實公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第十八條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將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第十九條 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交答辯書。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舉證期限是指法院為保障案件審理的效率和公正性,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特定時間范圍內提交證據的期間,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二十日,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十日,2. 負擔舉證失敗的風險:在舉證期限過后提交的證據,法院一般不予采納,這可能導致當事人因無法證明其主張而承擔敗訴的風險。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調查結束,由鄉(鎮)、街道計生辦完成調查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后,將案件材料上報區人口計生委,區人口計生委出具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和送達回證,當事人在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同時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到女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開具子女入戶通知單,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子女入戶相關手續。辦理時限自違法生育事實確認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征收決定,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那么在北京繳納社會撫養費要提交哪些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二、法院一般會支持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一方的情形: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那么變更子女撫養權要提交什么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所以,若要起訴變更撫養費,我們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應證據主要是: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票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稅證明、工資條等證據。只有通過上述證據,我們才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那么要求變更撫養費要提交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物業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業催收團隊處理業主拖欠物業費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費業主,目前已幫助物業公司回款504.54萬,戶數繳費率63%,促進了小區業主以后物業費的如期繳納。元甲物業和解團隊,您值得信賴!
離婚糾紛,27號提交立案,29號結案 辦案速度,我們是認真的
打卡昌平法院,又一因離婚案件引發的父母子女民間借貸案件圓滿解決。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昌平法院家事審判庭,家事律師的經常打卡地。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