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向朋友借款2萬用于銀行過橋,當時沒有寫立字據,因種種原因沒還上現在要起訴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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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我們在借條上寫明還款期限,比如借期一年,那么正常情況下,在這一年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當然也有例外: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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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借款發生在胡某某與被告宋某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雖然該借款系胡某某以個人名義所借,但在王某某與宋某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宋某某對于欠某某,雖不知道數額,但表示想辦法還錢,故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胡某某去世后,宋某某應對該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胡某某、李某某、胡某某1、胡某某2不應再承擔清償責任,結合兩張條據上載明的時間、數額、字面意思,以及胡某某生前銀行賬戶流水等內容,2016年3月11日王某某給胡某某轉賬10萬元,2016年4月16日至5月16日,胡某某向王某某轉賬32100元等綜合因素,應認定為胡某某陸續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于2016年4月16日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31萬元的借據,后經結算于2016年5月16日向張某某出具了28萬元的欠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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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分析: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還款,但是只有一個記錄是很難取得勝訴,需要其他佐證才能有把握取得勝訴,如果雙方之間不僅有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轉款交流記錄,則可以從聊天記錄中闡明貸款關系的存在,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怎么辦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可以通過你的主張以及銀行轉款記錄來認定是借款關系,當然如果能提供借條更好。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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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找不到人可以起訴。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債務人的話,那么也可以向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到時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會給債務人進行留置送達。這個送達書會直接交給債務人的家屬,只要對方簽收就可以了的。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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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起訴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和利息的,接受貨幣一方為出借人,此時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出借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出借人不履行交付借款義務時,借款人起訴要求出借人發放借款的,接受貨幣一方即為借款人,此時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借款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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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和解策略下,天用律師不僅幫助了王女士快速收回了借款,同時也維系了同事間的情誼,也幫劉某解決了調解文書不上網的唯一請求,王女士對此結果特別滿意,贈送錦旗對天用律所表示感謝,案件順利立案,同時與法官釋明我方的想法,天用律師與法官溝通,因為王女士和劉某是多年同事,我方到現在仍然相信劉某只是暫時遇到了困難,我方也不想裁判文書網上出現劉某的名字,畢竟劉某正當年少,如果一旦出現有可能對他的職業生涯會有很大不良影響。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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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怎么處理法律主觀: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金融合同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金融合同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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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關系在商業往來中是極為常見的,而借款和工程款的抵消則屬于債務清償的一種方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對于抵消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這為解決債務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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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杭州市拱墅區×,杭州市拱墅區×,2016年8月23日,杭州市拱墅區×,單元502室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許某淵作為買受人與開發商訂立了購買杭州市拱墅區×,2010年12月27日,以許某芝夫妻作為買受人與開發商訂立了購買杭州市拱墅區×,法院裁判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杭州市拱墅區501室房屋的購房款由許某芝出資,由許某淵作為買受人訂立購房合同購買并登記在其名下。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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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私自篡改擔保合同,變擔保人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還需要繼續承保證...1、只有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才可以請求保證人履行債務,其中一般保證人還享有先訴抗辯權,2、擔保人在擔保關系中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履行擔保義務:擔保人承諾在借款人無法履行債務時,代替借款人履行債務,關于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同一個人,可以嗎,您好,信貸就是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不需要財產抵押和擔保,只憑個人信譽情況就能申請貸款,非常方便快捷,對于著急用錢的人很有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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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朋友之間的借款糾紛很常見,雙方因為關系良好,受到感情約束,在借貸合意的表達方面,有時候表達的比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識的淡薄,有些時候關于利息的約定就為口頭約定,并未書寫在紙面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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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主合同變更未經擔保人同意1、法律主觀:主合同變更后原擔保人是否仍需擔責 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時,欲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則必須取得保證人的同意,3、必須是本人親自一起去辦理,但建議你不要把身份證借給別人辦理貸款擔保,因為如果找一個和你相像的人去,銀行不一定能夠審核出,以后貸款出問題的話,你也要承擔責任的擔保人在借款人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協議經擔保人和債權人協商一致,并簽字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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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條沒寫還款日期怎么辦1、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如果借條上沒有寫還款日期的,可以協商補充,不補充的,債權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條上沒寫還款日期怎么辦1、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應該怎么辦法律分析: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如果債權人不討要的話,可以日后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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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貸糾紛起訴應提交哪些證據1、借款協議或借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關于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借貸糾紛起訴應提交哪些證據&rdquo,(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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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根據相關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30萬借條沒有轉賬憑證如果人們缺乏大量的實質性證據,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個人社交平臺的交易記錄,以及與對方的聊天記錄,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怎么辦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收集證據 沒有借條的,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并錄音。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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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維護每個追求幸福的人的權利,幫助70歲的阿姨起訴成功離婚,獲得房屋折價款54萬元,要回婚前借款25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家具家電等其他財產兩方平分。愿我們都能勇敢面對生活中的每一次變遷,用智慧與愛,書寫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場。
朋友欠錢后遲遲不還,自己各種催要無果,借助律師的力量,先和解、后訴訟,成功要回142萬借款!
客戶對外的大額借款圓滿解決了 ??????專業敬業 厚德正義??????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