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借款人的話債務該如何處理

導讀:
民間借貸找不到人可以起訴。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債務人的話,那么也可以向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到時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會給債務人進行留置送達。這個送達書會直接交給債務人的家屬,只要對方簽收就可以了的。
借款人找不到了可以找他家里人嗎
法律分析:
不可以,借款合同存在于借款人與被借款人之間發生效力,對其他第三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可以找其他人請求償還借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找不到借款人的話債務如何處理
找不到借款人,借款糾紛的處理方法有: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間借貸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辦?
律師分析: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民間借貸債務人沒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如果債務人沒有錢,那么有以下的解決方法:
1、暫時無法清償債務的,可以和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2、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延期或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債務人要在法庭上爭取分期或限期還款;3、債務人沒錢可還的,且法院知道沒錢可執行,那中止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民間借貸找不到人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
民間借貸找不到人可以起訴。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債務人的話,那么也可以向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到時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會給債務人進行留置送達。這個送達書會直接交給債務人的家屬,只要對方簽收就可以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找不到借款人的話債務怎么處理
找不到借款人,借款糾紛的處理方法有: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一、欠債6萬不去起訴找不到人怎么辦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二、債務人失蹤如何通過法律知識維權
債務人失蹤了,如果滿二年的,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其為失蹤人,確定其財產代管人,再由其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償還債務。起訴個人債務糾紛需要準備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如果尚未滿兩年的,債權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請求對方還錢。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法院作出判決后對方不執行的,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