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轉讓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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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轉讓后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是否繼承承擔1、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應該對債權的瑕疵負擔保責任。《合同法》第82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二是債務人的債權和轉讓的債權同時到期,債務人也可以向讓與人行使抵銷權。當合同債權全部轉讓的協議生效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再存在,因而債的主體發生變化,由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如果將對瀕臨破產企業的債權轉讓給債權受讓人后,債權轉讓人可以對債務人的履行不能不向債權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那么債權轉讓后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是否繼承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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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法律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該權利自登記時設立、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得隨意轉讓出租繼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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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司未分紅并不影響張某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他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據了解,2019年7月,張某與袁某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袁某將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某,雙方約定張某支付股權轉讓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張某認為自己沒有獲得分紅,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拒絕追加出資,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并要求袁某退還18萬元股權轉讓款,股權受讓人對公司營業范圍、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等具體事宜發表意見,參加股東會議、要求查閱公司賬簿等情形,均可視為股權受讓人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已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具備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雖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但家居公司及其股東均知曉并同意股權轉讓一事,張某在股東群里對公司治理發表意見,已經實際參與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轉讓合同簽訂后,張某在全體股東群里對公司銷售及回款情況、支付貨款、工資結算、店面轉讓事宜等情況發表了意見和看法。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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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應當明確、具體,確保爭議發生時能夠及時解決,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應當具有可操作性和約束力,確保合同的履行,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經審理,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李某向王某返還股權轉讓款并賠償王某因此遭受的損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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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采礦權轉讓合同中,雙方應當明確約定糾紛的管轄方式,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權益的實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礦權轉讓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方式,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當采礦權所在地與合同簽訂地不一致時,雙方可以選擇采礦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采礦權行政許可糾紛法院管轄規定是:由礦藏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當雙方選擇這種管轄方式時,合同糾紛應由合同簽訂地的法院進行審理,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管轄權&mdash。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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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違約金時,其對該10萬元的債權即已產生權利瑕疵,丙公司在未通知乙公司的情況下將其所享有的針對甲公司的10萬元債權轉讓給了丁公司,那么這種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在本案中丙公司將乙公司的債權進行轉讓并未征得乙公司的同意導致糾紛發生由此可見在進行任何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法律行為時務必請專業人士進行咨詢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債權轉讓應當遵守的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以外,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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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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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那么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買賣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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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合同是指債權人將其持有的債權,按照一定的規定進行轉讓的合同。這種合同在商業交易中非常常見,尤其在資產證券化和債權融資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簽訂債權轉讓合同時,當事人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債權糾紛的發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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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繼承人要交土地轉讓金嗎繼承人繼承房屋的時候,可供繼承的房屋是要有完整所有權的,所以繼承房屋后一般是不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的,但繼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除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按照規定依法向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收取的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價款。那么繼承人要交土地轉讓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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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為: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了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2、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為: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了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2、法律主觀:從目前出現的虛假 債權轉讓 糾紛看,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 剝離前已受清償,3、虛假債權轉讓糾紛的情形:剝離前已受清償,虛假的債權轉讓糾紛有什么情形1、法律主觀:以下情形一般屬于虛假債權轉讓糾紛:剝離前已受清償,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怎么處理1、法律主觀: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就是因履行債權轉讓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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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子女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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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方:公司乙方:丙方:公司國有產權購買方代表鑒于:1、公司因尚欠元債務尚未清償。如果乙方的債權不能獲得清償,將由以丙方為代表的甲方國有資產購買人負責清償,各購買人相互承擔連帶責任。由甲方國有產權持有人與丙方簽署的國有資產轉讓協議構成本協議的附件。那么債權債務繼承合同包含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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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合法性的角度出發,債權轉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并得到原債務人的同意或者根據合同條款允許無需同意。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債權轉讓協議,也可能因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而無效。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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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是否合法法律主觀:股權轉讓沒有簽協議,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如當事人已經對股權轉讓的標的額、對價以及如何履行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并已經實際履行,即使無任何書面協議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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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元級和解,專業成就共贏】?? 兩起重大工程糾紛,超 1100萬 和解金額塵埃落定!?? 從錯綜復雜的合同關系,到層層債務追索,團隊精準鎖定關鍵證據,突破合同相對性,為實際施工人打通維權通路??~ 分期方案落地、債權轉讓閉環、違約條款護航—— 每一步都是策略與實力的較量,更是法律智慧的凝結?! 感恩信任,致敬堅持! 用專業守護公平,以行動詮釋擔當—— 我們,不僅是解局者,更是權益的捍衛者!??
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朋友忽悠我買保險,后來發現合同內容不符,錢不給退怎么辦?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