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如何提示付款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到你所在公司的開戶銀行填寫匯款單,并且加蓋上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才能進行公對公的匯款.而且加蓋的兩個章,必須要和銀行留的印鑒是一致的,公對公轉賬轉錯了2-3個工作日可以把錢退回來,留意銀行賬戶余額變更情況,公對公轉賬轉錯方式不同,解決方法也不同,具體如下:1、公對公轉賬時賬戶和賬號不一致,公司對公轉賬轉錯了,能不能追回啊,最簡單且范圍最廣的方式就是網上轉賬.可以按照需付款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按規定填寫內容.然后勾選所需選項,授權通過即可。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背靠背條款一般是指有償合同中,約定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以其獲得在其他合同中某第三方的款項作為其支付本合同款項之前提條件的條款,背靠背條款一般是指,合同中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在合同中設置的,以其在和第三人的相關合同中,收到相關款項作為其支付本合同相關款項的前提條件的條款,總承包商在合同中設置背靠背條款限制分包付款時,通常只是在合同中設置以收到發包人工程款為前提,合同以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為原則,背靠背條款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對自身的合法民事權益的處置,其約定沒有違反法律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應為有效。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債務關系可以用票據付款嗎關于是否可以用票據付款要區分是廣義上的票據還是狹義上的票據。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即我國票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因此用廣義上的票據付款的話明顯加重了債權人的負擔并且其價值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債權人有權予以拒絕如果用狹義上的票據進行支付的如兌付日期與應付款時間相當或者早于應付款日期的則可以用狹義上的票據進行付款。那么債權債務關系可以用票據付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采購合同逾期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法律主觀:一、采購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怎么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結論背靠背付款是一種金融服務,它可以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實現資金流動,從而提高貿易效率,降低貿易風險,并減少貿易成本,背靠背付款的優勢背靠背付款的優勢在于,它可以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實現資金流動,從而提高貿易效率,降低貿易風險,并減少貿易成本,盡管背靠背付款可以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實現資金流動,但它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 ...,背靠背付款是一種金融服務,它可以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實現資金流動,背靠背付款是一種金融服務,它可以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實現資金流動。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購銷合同中的結算方式包括: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結算方式有: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法律分析:合同有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合同有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買賣合同結算方式怎么規定的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拖欠裝修工程款起訴時效多久1、拖欠裝修工程款的時效,應當是工程驗收合格,雙方結算完畢之日起3年,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拖欠工程款,訴訟時效為三年,從依照建筑工程合同約定付款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2、通過電話錄音、錄像等方法取得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錄音主要的內容應包括:一是對方欠款數額,1、債權方可以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能清多少是多少,清欠不拿現金,通過銀行走匯票,設法恢復訴訟時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經購貨人承兌的匯票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即為銀行承兌匯票。由于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諾承擔最后付款責任,實際上是銀行將其信用出借給企業,因此,企業必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以銀行承兌票據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即為銀行承兌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那么個人存單質押出承兌匯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3.承兌付款(1)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特點1 、商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 個月2 、商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 天3 、商票可以背書轉讓4 、商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票向銀行申請貼現5 、適用于同城或異地結算。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付款方式介紹清包工是指業主自行購買所有材料,找家裝公司或裝修隊伍來施工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以上案例僅供參考,具體付款方式需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合同約定、法律法規等進行綜合考慮,以下是一些合理的清包工付款方式案例,供參考:1、階段付款:根據工程進度,將工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按照完成情況分階段進行付款,案例分享在考慮清包工付款方式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權衡和協商,結語清包工付款方式的合理性直接影響到工程的順利進行和雙方的利益。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付款方式:甲方根據售樓情況,分期分批付還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在后續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另行約定),留400萬元待甲乙雙方對賬后按對帳結果予以結算支付,但甲方必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還款時按月息2%付給乙方,5、甲方在督促業主方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結算過程中出現與業主發生爭議或法律糾紛時,由甲方代表甲乙雙方出面解決v(費用甲方承擔)、乙方配合提供相關資料,經甲乙雙方核對,扣除乙方依據雙方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費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計為___萬元人民幣。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核心提示:昨日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武漢市工商局、市房管局聯合發布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專項檢查結果,提醒網上查詢正式購房合同后再付款。共審查備案11662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格式條款、8330條物業服務合同格式條款,以下達責令改正的方式要求對其中的69條不平等格式條款進行修改或刪除。消費者付款前,一定要與開發商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開發商在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輸入買房人相關購房信息后,在線打印的具備合同編號的紙質合同。合同簽訂后,購房人可憑合同編號與身份證號碼在武漢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查詢商品房合同備案個人信息等。那么武漢網上查詢正式購房合同后再付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們供貨給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付不了款我們可以找總包單位要錢嗎1、法律分析:分包人不付工程款,施工單位能直接向發包人追償嗎分包人不付工程款的發包人有最終付款責任在實踐中,分包人由于種種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不但常見,而且也會給實際施工單位造成資金周轉困難,法律主觀:分包方起訴總包方,甲方(發包方)不 承擔連帶責任 ,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發包方為本案的當事人,且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分包方)承擔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此,承攬方應該提高保管材料的風險意識。承攬合同可產生法定的留置權。為此,作為定作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特別注意因自己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引發承攬方行使留置權帶來的連鎖風險。為此建議定作方在資金周轉困難時期,除合同約定付款期限延長外,還可以另行約定承攬方不得行使對加工后的成品或己方提供的原材料行使留置權。因為合同法有規定,當雙方另有約定承攬方不行使留置權時,從其約定。定作方提貨和承攬方送貨兩種方式在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有很大的區別。加工承攬合同以上一些風險因素需要廠家在實踐中建立相關完備的管理制度,樹立合同意識,以此來降低經濟合同中的法律風險。那么加工承攬合同的法律風險提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 竣工后一次性結算:這種方式可以避免拖延付款的問題,但也存在驗收不合格或工程變更等情況導致的結算爭議,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 95%,余下 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支付,一、工程付款方式有幾種工程付款方式有很多種,常見的有以下幾種:1. 按月結算:即每月結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工程總價款。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拿到勝訴判決后立即進入執行程序,每周定時分三次催促執行法官,終于幫助客戶吳總催下了結果,不但主張到了本金還有利息,延遲付款的利息也同步執行劃扣到位,收到吳總肯定??
五年了,終于把算不清的賬處理完畢啦???????????? 友情提示:交友需謹慎,委托事務要小心!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