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債務不能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

導讀: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一.共同債務的含義與種類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那么哪些債務不能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一.共同債務的含義與種類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關于哪些債務不能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l)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于過于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本文擬就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作些粗淺探討。
一、在認定和處理夫妻共同債務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民事法律特別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釋,為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這些規定都欠具體、詳細,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不少問題。概其要者,主要是:
1、夫妻共同債務難以認定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初期,夫妻雙方往往由于夫妻感情融洽,互相信任,互相忠實,不可能預見未來的離婚,更不可能慮及離婚時債務的分擔問題...【全文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怎么清償
離婚案件中債務分為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對于他們的處理,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都作了規定,但在實際適用時卻是個倍感頭疼的問題。我在基層法院實習過程中,接觸大量的離婚案件,在閱讀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關于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時遇到許多問題,通過對具體案件的學習和法官的教導,我有以下認識。
一.共同債務的含義與種類
(1)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大體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撫養贍養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一夫妻共同財產清...【全文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