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財產公證有效嗎

導讀: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那么夫婦財產公證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關于夫婦財產公證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財產公證有效嗎
一般,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是什么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與其他的協議書并沒有多大的區別,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與普通的協議書標準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寫明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
2、正文要寫明想進行約定的婚前、婚后財產的范圍、名稱、數量、種類等,并對上述財產的歸屬及使用作出約定。同時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婚后處分產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處,男女雙方需簽字認可,并寫上簽訂協議的時間。
實踐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先空著,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的面前簽字確認。
以上就是標準的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需要的標準格式。下面,為您提供一份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文,希望可以給您提供到一點幫助。
三、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財產公證如何辦理,一般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