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協議未公證有效否

導讀: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就無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了。因此,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最好還是在登記結婚前辦理。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協議未公證有效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就無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了。因此,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最好還是在登記結婚前辦理。關于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協議未公證有效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協議未公證有效否
民法典規定,公證并不是婚前協議生效的要件,所以婚前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誰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1、未婚夫妻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
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就無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了。
因此,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最好還是在登記結婚前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