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是否還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婚前財產合同?

導讀: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了,但是我們在婚前并沒有就婚前的財產公證,請問現在我們結婚之后發現了一些問題,請問律師,我們能夠現在來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嗎?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據此,男女雙方不僅可以在婚前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也可以在婚后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那么婚后是否還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婚前財產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了,但是我們在婚前并沒有就婚前的財產公證,請問現在我們結婚之后發現了一些問題,請問律師,我們能夠現在來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嗎?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據此,男女雙方不僅可以在婚前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也可以在婚后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關于婚后是否還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婚前財產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了,但是我們在婚前并沒有就婚前的財產公證,請問現在我們結婚之后發現了一些問題,請問律師,我們能夠現在來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嗎?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據此,男女雙方不僅可以在婚前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也可以在婚后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