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刺妻十刀婚姻盡頭暴力升級

導讀:
2008年9月24日,黃其仁與妻子段可貝(化名)第二次走進了民政局離婚辦公室。三天后,段可貝的親屬忍無可忍,報案至公安局。相識不久,兩人就開始非婚同居,直到2003年6月生下兒子后才到民政局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黃其仁則辯稱,段可貝所述基本屬實,但自己沒有經常對她實施家庭暴力;他還在供述中指責妻子好吃懶做,只知打牌,不管小孩,不料理家務。案發后,經法院民事調解,黃、段雙方解除了婚姻關系,黃賠償了段7000元的醫藥費。段可貝隨即向司法機關呈交了撤回控告和請求司法機關不要追究黃其仁刑事責任的報告。那么民政局刺妻十刀婚姻盡頭暴力升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8年9月24日,黃其仁與妻子段可貝(化名)第二次走進了民政局離婚辦公室。三天后,段可貝的親屬忍無可忍,報案至公安局。相識不久,兩人就開始非婚同居,直到2003年6月生下兒子后才到民政局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黃其仁則辯稱,段可貝所述基本屬實,但自己沒有經常對她實施家庭暴力;他還在供述中指責妻子好吃懶做,只知打牌,不管小孩,不料理家務。案發后,經法院民事調解,黃、段雙方解除了婚姻關系,黃賠償了段7000元的醫藥費。段可貝隨即向司法機關呈交了撤回控告和請求司法機關不要追究黃其仁刑事責任的報告。關于民政局刺妻十刀婚姻盡頭暴力升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8年9月24日,黃其仁與妻子段可貝(化名)第二次走進了民政局離婚辦公室。決定好和好散的他們仍忍不住互相指責,妻子怪丈夫暴躁、野蠻,丈夫怪妻子戀牌、懶做,你一言,我一語,黃其仁火氣越來越大,不由分說,拿起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對著段可貝的口鼻處和手上連刺十刀。三天后,段可貝的親屬忍無可忍,報案至公安局。
段可貝訴稱,娘家住在冷水江市礦山鄉樊家村,時年21歲的她于2002年8月認識了冷水江市錫礦山辦事處長龍界居委會大自己12歲的黃其仁。相識不久,兩人就開始非婚同居,直到2003年6月生下兒子后才到民政局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黃的個性弱點逐漸體現,常常因一點小事就對她拳打腳踢,很多次將她打得皮開肉綻、頭破血流。黃其仁則辯稱,段可貝所述基本屬實,但自己沒有經常對她實施家庭暴力;他還在供述中指責妻子好吃懶做,只知打牌,不管小孩,不料理家務。
案發后,經法院民事調解,黃、段雙方解除了婚姻關系,黃賠償了段7000元的醫藥費。段可貝隨即向司法機關呈交了撤回控告和請求司法機關不要追究黃其仁刑事責任的報告。是夫妻情在?還是因為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而造成恐懼常隨?筆者不得而知,只知道問話中段可貝對檢察官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我在冷水江市找男的結婚,他發現了要打我,而且不準我帶兒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