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婚姻登記的情形

導讀: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不予婚姻登記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關于不予婚姻登記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