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19日上午決定去拍寫真在商議后付了全款并簽訂了合同 當日晚我偶然得知消費者有權要求獲得底片但是在我們的談話過程中銷售人員并沒有為我區分什么是底片和精修照片告訴我底片100元一張我誤以為底片是精修照片遂走所謂活動套餐套餐要求“不退不換”我發現后認為其中有混淆行為遂和銷售人員要求退款銷售人員說合同上注明其余不送不予退款但當時的真實情形為該套餐還有擺臺、相冊等附件我拒絕要這些我認為底片并不包含在“其余”的范圍中這里的其余具有模糊性但是銷售人員說她無權處理上報給經理以后就沒有了信音我的退款主張能夠成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