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情形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申請的情形男女雙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記機關,不辦理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雙方均要求離婚,但是子女、財產等問題沒有協商一致;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一方拒絕到婚姻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不齊全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雙方沒有結婚登記手續的。那么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申請的情形男女雙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記機關,不辦理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雙方均要求離婚,但是子女、財產等問題沒有協商一致;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一方拒絕到婚姻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不齊全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雙方沒有結婚登記手續的。關于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情形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結婚登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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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雙方未親自到場的;
2、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3、相應證件、材料不齊全;
4、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5、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申請的情形
男女雙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記機關,不辦理離婚登記:
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雙方均要求離婚,但是子女、財產等問題沒有協商一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一方拒絕到婚姻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不齊全的;
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雙方沒有結婚登記手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