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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建議先報警解決,平臺貸款先盡力償還,您與平臺是一個關系,被騙又是一個關系。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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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法院日前對一起行政訴訟案件作出判決:申請人利用假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倉山區民政局未發現且頒發了結婚證,其頒證行為無效,予以撤銷。民政局工作人員審查了雙方身份證、常住人口登記卡、戶口卡等身份證明后頒發了結婚證。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結婚證。倉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唐桂蘭提供虛假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結婚登記,倉山區民政局未審查發現并頒發了結婚證,該頒證行為錯誤,應予以撤銷,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適用法律、法規上錯誤的,可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那么當事人用假身份證結婚登記法院判頒證行為作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海明律師
2022.01.2148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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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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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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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登記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是對既有法律事實的確認,一樁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記行為既要符合婚姻登記的形式要件,也要符合婚姻登記的實質要件,故意隱瞞自己未達法定婚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事實,其行為違反婚姻法的規定,致使其婚姻關系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1、》 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1、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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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劉某對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海安縣人民法院缺席審理后認為:肖某與劉某在劉某尚未達到法定婚齡時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故雙方之間形成同居關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財產和撫育糾紛案。肖某因生育產生的住院費、搶救費、醫療費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間產生的費用,是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務,應當由肖某與劉某共同負擔。故肖某要求劉某給付小女兒撫育費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撫育費數額應當按照小女兒的實際需求、劉某的經濟承受能力、當地兒童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那么誰來撫養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2.127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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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凡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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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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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其他人代辦、借用他人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有效嗎?
內容:文/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王現輝兒子車禍身亡后,婆婆為了遺產而起訴到法院主張兒子的婚姻無效,理由是兒子當初結婚登記時一方沒有到場,是通過熟人關系人領的結婚證。還有的當事人主張婚姻無效,理由是登記結婚時用的別人的身份證。諸如此類糾紛,應當如何處理,王律師認為,婚姻無效與婚姻登記瑕疵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婚姻登記是行政行為,受行政法調整,而婚姻無效是欠缺結婚實質要件的婚姻在民事法律關系上的后果,不能以婚姻登記時的瑕疵來主張婚姻無效。不宜以婚姻登記瑕疵為由隨便撤銷婚姻登記。那么[[原創]其他人代辦、借用他人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2.01.206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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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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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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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婚同居一般是還需要進行結婚登記的。因為合法的婚姻關系必須是在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辦理了結婚證之后才成立的,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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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在給民政部的函復(法研200281號)中亦認同了欠缺形式要件時婚姻登記的法律效力,就“婚姻當事人雙方結婚登記后一方不知去向法院在受理另一方提起的訴訟時調查發現失蹤一方辦理結婚登記時提供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均系偽造另一方因此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登記應如何處理”的答復意見認為“這樣的婚姻為有效婚姻由法院按離婚處理,如果因行政機關的婚姻登記欠缺形式要件而撤銷婚姻實屬避實就虛既違背了男女雙方合意締結婚姻的意愿也罔顧了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事實而且依據婚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登記一旦被撤銷就相當于宣告婚姻自始無效這會涉及到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及權分配等一系列后續問題無疑是讓婚姻登記雙方尤其是弱勢一方為行政機關的錯誤“買單”。
趙金保律師
2022.06.08418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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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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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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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沒有,結婚登記在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城市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后,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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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上已婚未婚查詢是如何的網上查不到。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級婚姻登記數據中心除港澳臺地區之外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建立省級婚姻登記工作網絡平臺和數據中心各地婚姻登記機關實現了在線婚姻登記和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審查。省民政廳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姻狀況。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需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據了解實現全國聯網后民政部將積極爭取推動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限制為流動人口辦理婚姻登記提供便利。那么網上已婚未婚查詢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2.0237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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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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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劉某對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海安縣人民法院缺席審理后認為:肖某與劉某在劉某尚未達到法定婚齡時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故雙方之間形成同居關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財產和撫育糾紛案。肖某因生育產生的住院費、搶救費、醫療費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間產生的費用,是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務,應當由肖某與劉某共同負擔。那么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誰撫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楊一凡律師
2022.02.1210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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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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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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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第三方貸款機構對此不知情的,您不能撤銷與第三方貸款機構之間的貸款合同;如果第三方知情的,您可以主張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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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建議,為了恢復未婚的身份,讓我在民政部門假意承認當初是以散步她個人隱私為手段,脅迫她領取的結婚證。我們之所以不選擇“協議離婚”,是因為我們想通過“撤銷婚姻的條件之一”來達到回歸“未婚身份”的目的。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當事人提供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這樣往往對做出脅迫行為的一方極為不利,還有可能涉嫌犯罪。那么可以以撤銷結婚登記達到“未婚的身份”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2.01.2133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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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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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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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只能去公安機關或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可以通過身份證號碼查詢婚姻狀況,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戶籍資料可以查,平民是查不了的。 可以拿身份證號碼到派出所去查查看。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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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已過有效期的身份證已經不是有效證件,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應當依法申請換領新證后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當事人所持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后再辦理婚姻登記。對于前一種情形,如當事人不符合實質要件的原因仍未消除,應撤銷婚姻登記,確認為無效婚姻。因此,瑕疵證件、聲明的婚姻登記的法律效力只要婚姻登記當事人無“重大明顯過錯”應當認定為有效。那么怎么處理持瑕疵身份證件辦理結婚登記的行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2021.12.2577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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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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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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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冒用他人身份證結婚不可以撤銷。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婚姻可撤銷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夫妻一方是受脅迫結婚的,那么受脅迫方可以法院申請撤銷婚姻;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但是在結婚登記前沒有如實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婚后發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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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時間證據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2)當事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10條的規定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所以我國對于請求撤銷婚姻的時間進行了一定的限制過了這個時間就推定受脅迫的一方已經與對方產生了夫妻感情喪失了撤銷婚姻關系的條件。
孔孟廷律師
2022.05.2766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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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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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婚者需要攜帶居民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當然,想要申請未婚證明,本身自身也得符合一定的條件,要么是單身,要么是離異或者喪偶。如果已經處于婚姻持續期間,想要出去未婚證明本身也是不太可能的。未婚證明需要什么資料,如果自己實在不懂的話,完全可以向相關的部門咨詢。步入婚姻的殿堂需要考慮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果連準備資料的時間都沒有的話,顯然對自己來說也會存在著一些麻煩。未婚證明看起來是不太容易做到的一件事情,但是只要提供相關的資料就能夠達到要求。
吳夢云律師
2022.03.3051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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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即不屬于無效婚姻也不屬于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申請。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申請婚姻無效時雙方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屬于法定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法院不予受理。婚姻的效力從夫妻雙方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也即在雙方都達到法定婚齡后,他們的婚姻才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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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與撤銷權的行使能達到什么目的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行使人可以達到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權利,讓自己的債權能夠實現。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那么代位權與撤銷權的行使能達到什么目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明月律師
2022.02.0720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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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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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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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不會得到支持。民法典第八條 【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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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4、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2)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3)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4)當事人提供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李孟陽律師
2022.03.226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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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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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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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騙婚了婚姻可撤銷嗎不一定。婚姻登記機關有對結婚登記當事人的申請履行審查及詢問當事人結婚意愿的法定職責。導致結婚登記錯誤原因正是騙子故意以虛假身份信息申請與原告結婚致使民政部門頒發結婚證錯誤。基于騙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只能通過離婚的途徑。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了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離婚的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經調解無效才準予離婚。離婚后,子女是否可與對其無撫養權一方相互繼承遺產可以相互繼承。婚姻詐騙如何認定呢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并構成犯罪的行為。也就是說婚姻詐騙是違法的是會受到法律追究的行為。那么被騙婚了婚姻可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2.0215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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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到婚齡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是無效婚姻,不是可撤銷婚姻。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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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按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男女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認他們的事實婚姻關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為死者的配偶繼承遺產。當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遺囑的形式將遺產的全部或部分留給另一方則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權利繼承這份遺產。哪些人享有繼承權1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內容繼承財產那么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指定繼承遺產的人有繼承權。也就是說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權。那么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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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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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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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查出來的。一般當事人結婚登記是需要帶著戶口本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戶口本上未婚是因為派出所沒有更新信息,可以帶著結婚證等相關證明去當地派出所進行信息更正。《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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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1年4月28日公布實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司法解釋規定對不屬于事實婚姻的視具體情況分別予以處理。如男女雙方未登記而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告知其應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如果補辦即從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認可其夫妻關系并按離婚訴訟處理不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據介紹這與以往對未經登記的情況除事實婚姻外一律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處理的做法有所不同。那么未婚同居需補結婚證嗎,起訴離婚前要補結婚登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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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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